中廣網(wǎng)北京2月25日消息(記者吳喆華)據(jù)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官可使由之,亦可使知之。”有學者這樣評價“政府職能與信息公開”。昨天下午,中國社會科學院發(fā)布2010年《中國政府透明度年度報告》,報告對我國43個城市及59個國務院部門的政府信息公開情況進行了測評。結果顯示,在國務院部門中,總分排名前三位的是科學技術部、國家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國家林業(yè)局。
自2008年5月《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施行以來,我國政府信息公開制度的建設不斷完善,但是從社科院發(fā)布的評測結果來看,滿分100分,國務院僅59個部門僅有8個得分在60分以上,43個地方政府中也只有13個得分超過及格線。
對于這樣的一份并不樂觀的測評結果,社科院的評價體系是否過于嚴厲,它又有怎樣的科學依據(jù)?我國目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現(xiàn)狀如何?請聽《新聞縱橫》對該《報告》執(zhí)筆人、社科院法學所副研究員呂艷濱的專訪:
記者:怎樣定義政府透明度?這份《中國政府透明度年度報告》有哪些科學依據(jù)?
呂艷濱:所謂的透明度,實際上是能不能夠最大限度的把政府信息公開給老百姓,也就是我們政府公開條例所應該解決的問題。我們考慮的是兩個因素:
一個是我們所有的指標都是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及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再一個我們所有指標的設計只是允許我們測評人員對于政府機關在某一項指標上有和沒有做出評判。
我們的指標設計給每個人的自由裁量度非常小,也就是說可以保證按照我們的指標它的誤差應該是幾乎沒有的,不管是我們特定的人做,還是換一個人來做。
還有一個設計的原則就是,我們在選擇某一項指標的時候還考慮便民性,就是政府信息公開到底在公開信息的時候是不是方便老百姓獲取信息。
呂艷濱:應當說我們的評價體系并不是十分的嚴格,我們有一定的超前性,比如在測評部門預算的時候,而更大部分的測評是根據(jù)我們條例所設定的義務。因為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自2007年公布2008年開始實施已經(jīng)接近三年的時間了,在這三年時間當中我們政府有沒有按照條例的規(guī)定辦,把所有的信息公開義務履行好。我們實際是根據(jù)這樣做,達到這個目標,所以我們在指標設計并沒有太多的超前性,只有那么一些個指標有一定的引導性。
記者:社科院去年就發(fā)布了對地方政府透明度測評,今年和去年相比,有什么變化?
呂艷濱:和我們上一年度做的評估報告來看,今年發(fā)現(xiàn)有一些地方政府確實有很大的進步。這一方面就反映出來有些地方政府它特別重視這個工作,但是也有一些地方政府不但沒有進步還有退步。
信息公開做得好不好,當然可能和經(jīng)濟發(fā)展狀況有關,但是更主要的是地方政府或者是國務院部門這些主管的領導他重不重視。未來要進一步推進信息公開工作,一個是加強政府信息公開的普法教育和宣傳培訓,另外一個問題是應該加強績效評估,最后一個就是應當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做一個非常完善的問責機制。
丁兆林:社科院開了一個好頭,但是也希望這樣的一個評價能夠擴展到其他的機構。首先是人大應該有自己的這樣一個評價體系,最重要的一點還是應該由更獨立的這種非盈利組織,由它們來進行這樣一個評價,以及老百姓自己的評價,這樣的評價體系就更加完整。,
國際上有一個非常有名的叫透明國際的組織,其是完全獨立的,在經(jīng)濟上也是獨立的。而且在各個方面它都是站到一個比較公正的角度來進行獨立的一種評價,有更多老百姓的關注、監(jiān)督,對于政府的改進是非常有價值和有正向意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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