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青年戶籍上卻被冠上了“離婚”,為此,這位男子的房子差點出了問題,就連女朋友也幾近吹了。
2012年7月18日,在梁山工作的小李因為單位分配房子問題到當地民政局去開具單身證明,卻發(fā)現(xiàn)未曾婚配的他不但已婚了,而且婚后還離婚了。這下可急壞了小李,單身證明開不出來,自己就無法分配到房子,女友聽說這一信息后,還要跟自己鬧分手。感覺自身權益受到嚴重侵害,小李將當地民政部門訴諸法庭。
據行政庭主審法官陳煒介紹,事情的緣由是一名叫做小王的男子冒用了小李的身份證號碼信息,偽造了身份證及常住人口登記卡,于2009年和2010年在當地民政局分別進行了結婚登記和離婚登記。
梁山法院審理認為,當地民政局對第三人小王提交的冒用原告小李身份信息的身份證及常住人口登記卡沒有審慎審查其真實性,給小李的合法權益造成了侵害,應予撤銷。(記者 李朕葳 通訊員 梁文)
相關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