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誤買保險15天內可反悔——明天起實施的銀保新規(guī)設置銷售門檻保護特殊人群 65歲以上老人買保險須人工核實
以往銀行存單變保險忽悠老年人等現象頻受詬病,也是投保人投訴的一個重災區(qū)。對此,中國保監(jiān)會聯(lián)手中國銀監(jiān)會下發(fā)《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商業(yè)銀行代理保險業(yè)務銷售行為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并于4月1日起開始施行。根據 《通知》,從4月1日起商業(yè)銀行在向65歲以上老人銷售保險時,必須由保險公司人工審核之后方可出單,同時還將銀保渠道保險產品的猶豫期由之前的10天延長至15天。
老人買保險須人工核實
據了解,《通知》中特別對老年人和低收入人群的業(yè)務銷售設置了門檻。新規(guī)要求,投保人年齡超過65周歲,或者期交產品投保人年齡超過60周歲,以及投保人填寫的年收入低于省級統(tǒng)計部門公布的最近一年城鎮(zhèn)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農村人均純收入,商業(yè)銀行應當對投保人進行需求分析與風險承受能力測評,根據評估結果推薦保險產品,把合適的產品銷售給有需求和有承受能力的客戶,且保險合同不得通過系統(tǒng)自動核保現場出單,應將保單材料轉至保險公司,經核保人員核保后,由保險公司出單。保險公司核保時應對投保產品的適合性、投保信息、簽名等情況進行復核,發(fā)現產品不適合、信息不真實、客戶無繼續(xù)投保意愿等問題的不得承保。
此外,在銷售保單利益不確定的保險產品時,若存在躉交保費超過投保人家庭年收入的4倍、年期交保費超過投保人家庭年收入的20%,或月期交保費超過投保人家庭月收入的20%等情況時,應在取得投保人簽名確認的投保聲明后方可承保。
“猶豫期”延長至15天
“猶豫期”是指投保人在收到保險合同的一定期限內,如不同意保險合同內容,可以提交申請并獲得全額退保的期限規(guī)定。
“目前執(zhí)行的猶豫期一直為10天,而銀保新規(guī)將銀保渠道保險產品的猶豫期延長到了15個自然日。這是給特殊投保者以更多的時間考慮,更加人性化。”新華人壽青島分公司相關負責人張小鷹昨日表示。
在猶豫期內退保,保險公司只收取10元保單工本費。根據《通知》要求,商業(yè)銀行代理銷售的保險產品保險期超過一年的,應在合同中約定15個自然日的猶豫期,并在合同中載明投保人在猶豫期內的權利。猶豫期自投保人收到保險單并書面簽收之日起計算。
扣劃保費有短信提醒
為從“扣費環(huán)節(jié)”進一步避免在市民不知情的情況下存款變保費,銀保新規(guī)要求銀行在扣劃保費時和投保人達成協(xié)議,并要求銀行劃扣保費時在24小時內短信提醒消費者。
《通知》要求,保險公司應當在劃扣首期保費24小時內,或未劃扣首期保費的在承保24小時內,以保險公司的名義,向投保人的手機發(fā)送提示短信。提示短信應當通俗、簡練,便于投保人閱讀和理解。提示短信應當至少包括:保險公司名稱、保險產品名稱、保險期間、猶豫期起止時間(非現場出單除外)、期交保費及頻次、公司統(tǒng)一客服電話,并請投保人仔細閱讀保險合同條款。
“以往一些老年投訴者表示買到的產品不知道是保險,而以為是銀行的存款,手中的銀保合同回家也沒有仔細閱讀,錯過了猶豫期!锻ㄖ返男乱(guī)是通過短信的方式通知投保人,對于老年人來說,簡單明了的短信信息完全可以看懂,一目了然。這樣的方式更符合現代人的節(jié)奏。”太平洋壽險青島分公司市場部經理蘇屹表示。
健康險才是市場主流
銀保新規(guī)還要求,保險公司、商業(yè)銀行應加大力度發(fā)展風險保障型和長期儲蓄型保險產品。各商業(yè)銀行代理銷售意外傷害保險、健康保險、定期壽險、終身壽險、保險期間不短于10年的年金保險、保險期間不短于10年的兩全保險、財產保險(不包括財產保險公司投資型保險)、保證保險、信用保險的保費收入之和不得低于代理保險業(yè)務總保費收入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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