棗莊齊魯網(棗莊廣播電視臺渠玉峰 通訊員:張鑫)5月11日,市交警大隊民警在巡邏檢查時,查處了一起特殊的酒后駕駛案件,飲酒后的駕駛員孟某居然拉著約7噸重的炸藥上國道。
“您好,請出示您的駕駛證、行駛證……”當日早晨6時50分,交警大隊界河中隊的民警在104國道界河路段設卡檢查車輛,一輛車廂上標著“禁止煙火”的重型廂式貨車正在接受檢查。“我們在例行檢查中,發(fā)現(xiàn)駕駛員滿身酒氣,遂對他進行了酒精含量檢測。”界河中隊民警薛成穩(wěn)說,經檢測發(fā)現(xiàn),駕駛員孟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27.7mg/100ml,屬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隨后,民警將其帶到辦案場所進行進一步調查。
經民警調查得知,5月10日晚,駕駛員孟某在曲阜市某股份有限公司宿舍與其好友李某飲用200g白酒后,于11日早晨6時許駕駛運輸危險品的重型廂式貨車沿104國道由北向南行駛。當行駛至界河中隊檢查點時,被執(zhí)勤民警依法查獲。
“駕駛員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而且車上拉載了約7噸重的炸藥,存在極大安全隱患。多虧被執(zhí)勤民警及時查獲,一旦發(fā)生交通事故,后果將不堪設想。”界河中隊指導員劉啟民說。
目前,駕駛員孟某因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第三款規(guī)定,交警部門對其處以行政拘留十五日、罰款5000元、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申領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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