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某本是個只有初中文化的農(nóng)民,卻謊稱是省級紀委干部,具有強大的社會關系網(wǎng),可替人疏通關系、承辦工程、購買廉價住宅,甚至辦理刑事案件,收受“疏通”費用40余萬元。7日記者從曲阜法院獲悉,鄭某因犯招搖撞騙罪和詐騙罪,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9年,并處罰金8萬元。
2013年3月份,曲阜市民孫某家中來了位“不速之客”。來者自稱姓鄭,是省紀委干部前來暗訪的。鄭某得知孫某有上訪訴求后,便謊稱能通過快捷通道辦理其上訪案件,孫某信以為真,互留聯(lián)系方式并多次懇請鄭某辦理該事。鄭某趁機提出需要費用“疏通”關系,孫某先后送給鄭某7.5萬元。但事情發(fā)展卻并不順利,每次孫某詢問進度時,鄭某總是含糊的說正在辦理中,后來鄭某索性更換手機號碼,此時孫某才醒悟自己上當并隨即報警。
警方隨后將鄭某控制,此時才得知其實鄭某的真實身份是一名農(nóng)民,且這已不是他首次行騙。原來,自2012年以來,鄭某便打著有關系、有后臺的幌子,大肆進行詐騙。2012年10月份,鄭某以名下公司和項目正在進行業(yè)務擴展,短時間內(nèi)急需部分資金周轉,并許諾給予高息為由,向做生意的李某及其親屬借款20余萬元。隨后,鄭某以自己擁有強硬的社會關系,能疏通關系從看守所“撈人”為由,騙嫌疑人家屬近10萬元。2012年12月,鄭某以能在濟寧某社區(qū)買到便宜住宅為幌子,騙取他人現(xiàn)金1.6萬元,這些騙來的錢財都被鄭某揮霍一空!半m然他的謊言并不高明,但有幾個被害人直到案發(fā)后,仍對鄭某所謂的強硬背景深信不疑!鞭k案民警說。
曲阜法院經(jīng)審理認為,鄭某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招搖撞騙,其行為嚴重損害了國家機關的形象,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其行為已構成招搖撞騙罪;捏造自己有公司、項目,騙取他人信任進而騙取巨額現(xiàn)金,且騙取的現(xiàn)金大部分用于個人支出,并沒打算歸還被害人,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綜合以上考慮,遂作出以上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