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要求各高校主動公開財務狀況
漢網-長江日報訊(記者朱建華)對很多高校師生而言,學校的財務狀況一直是秘密。昨日正式實施的《高等學校信息公開辦法》,明確要求高校應主動公開這方面的情況。
《辦法》規(guī)定,高校校長領導學校的信息公開工作,校辦為信息公開工作機構。
《辦法》明確,“年度經費預算決算方案,財政性資金使用與管理情況”、“物資設備采購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標”等12個方面的內容,都屬于高校主動公開的信息內容。
記者昨日隨機采訪了武漢地區(qū)高校的多位師生。對學校年度經費的預決算方案,受訪者均表示毫不知情,“學校也從來沒有公布過這方面的情況”。
一位在民辦高校工作的教師說:“我們是打工者,老板不會把他的財務狀況向下面的打工者說的。”一所省屬高校的一位教師告訴記者,學校的財務情況只有處級以上干部才知道。
一部屬高校校辦負責人說,沒有教育部的授權,校方不會對外公布財務狀況。一省屬高校校辦負責人則稱,預決算方案到底是僅限校內公布還是向社會公布“沒有定論”。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教授喬新生稱,我國高校信息公開目前存在分散、粗疏、公開層級低、收支情況不透明、公開渠道不科學等5個方面問題。他認為,在國家逐步下放高校辦學自主權的今天,高校應該主動通過信息公開的方式接受師生監(jiān)督,及時公布財務收支情況,不能等到每年一次的教職工大會才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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