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下午,前體操運動員桑蘭(微博)結束在美國的行程,返回中國。從6月底來紐約,筆者沒有見到過桑蘭。對她此行的種種非議,都是從網站和媒體上看到的。圍繞她和被告的那對華人富豪夫婦、以及她和代理律師之間的糾紛,筆者也和其他局外人一樣,并不知曉真相。但依一個旁觀者的角度看,她作為一次事故的受害者,用法律手段為自己爭取權益,不僅不應該受到指責,還應該得到充分肯定。
從公開披露的信息來看,桑蘭此行,有兩大收獲。一是在美國進行了一次徹底的檢查,并得到了良好的治療。二是與美國保險公司等有關機構達成了新的共識,解決了她回中國之后的醫(yī)療費用問題。尤其是后面一點解決了后顧之憂。
桑蘭12年前在美國的一次運動會上摔傷,從而落下終身殘疾。對局外人來說,12年是彈指一揮間。而對全身癱瘓的桑蘭來說,12年是4380多個日日夜夜,每一個日子又分為24小時、1440分鐘。每一年、每一天、每一小時、每一分鐘,殘疾人桑蘭面對的磨難、遭遇的困苦,非言語能夠表達,也非我們正常人所能體會。
桑蘭因為必須回中國居住,12年來一直被保險公司拒付醫(yī)療費,無疑是不公平的。解決這個大問題,以桑蘭向法院遞交訴狀為始,以其與保險公司達成協(xié)議為終,中間歷經很少的時間和代價,桑蘭應該感到慶幸。按照其代理律師的說法,自然是起訴狀發(fā)揮了作用。但據一些不明身份的人在網上發(fā)的帖子說,其實保險公司與桑蘭并沒有達成任何實質性的新協(xié)議,當年的保險條款也沒做任何修改。
既然沒有新的協(xié)議和條款,保險公司為何“讓步”了?從不支付在美國之外的醫(yī)療費用,現在改為愿意支付在中國的相關費用?依筆者之見,其他都沒變,只是因為桑蘭變了。
想當年出事時,桑蘭只是一個懵懂無知的小姑娘。中國人都知道,像她那樣的專業(yè)運動員,從小就在體校學習,可謂兩耳不聞窗外事,一心只練體操功,要文化沒文化,要見識沒見識。而帶她來比賽的中國體操隊,應該說并沒有承擔起相應的責任。出了這么大的事,桑蘭當時的無助與無奈,可想而知。
12年后的今天,桑蘭已經成為一個成熟、有主見的成年人,其間,她在北京大學新聞學院讀書,并大量參與社會活動,與社會各界交往,凡此種種,充實了知識、增長了見識。今日之桑蘭,已脫胎換骨,而絕非當年任人宰割的羔羊了。套用咱們的一句俗話說:她“拿起法律武器”,來捍衛(wèi)自己應得的權益,天經地義。
當年向保險公司投保的,是運動會主辦方一份集體保約,相信桑蘭本人肯定沒看過保險條款。依她當年的文化水準,就算保險合同放在眼前,恐怕也是兩眼一抹黑,保險公司說什么,只能信什么。如今她到法院一起訴,保險公司馬上“讓步”,由此可見其心虛。
有讀者可能會問:美國人難道會搞欺詐?他們不都是誠實、正直、善良的嗎?難道會欺負桑蘭這么一個全身癱瘓的小姑娘?
來美國工作之前,我也這么想。我們中國人,美國電影看得太多了、聽別人的故事太多了。來紐約之后一年多,自己遇到的、身邊聽到的,奸詐、缺德、言而無信的人和事,一件連著一件?偨Y來看,紐約不管是商店、醫(yī)院,還是公司、機構,都有點“欠”,你軟弱、善良,他就欺負你、欺騙你。你花10塊錢,如果給了你10塊錢的商品或服務,他們就像吃了大虧,非得明里暗里坑你一把才行。你不和他們“FIGHT”,堅定勇猛、據理力爭,絕對得不到應有的權益。
桑蘭成熟了、斗爭了,她今天終于得到了應得的權利,正義得到了伸張。不過應該說,桑蘭并沒有勝利,因為她前面12年因此受到的的委屈,沒法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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