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記者再次根據(jù)當年的登記表仔細核算發(fā)明,按照登記表的記錄,卓登當年捐贈的于右任書法作品共有130件,此外還有1個筆筒,共131件。但在登記表的最后,當年的統(tǒng)計總數(shù)卻是書法作品122件和1個筆筒。
卓登稱,登記表上寫的122件是錯誤的,至于是故意還是無意寫錯不得而知,但因登記表有每件文物的詳細登記,因此122件確定是錯的。
卓登還稱,其確實領回了10件作品,這10件包含當年其父任職的委任狀、工作證件等8件,此外還有于右任的書法作品2件。
因此,卓登認為咸陽市調查組應追查的捐贈文物總數(shù)是131件,但是他們錯誤地以122件為追查的總數(shù),這樣就有9件文物沒有被盤算在內(nèi)。
昨日,記者試圖就卓登反應的這一問題向咸陽市政協(xié)秘書長田曉東核實,但其委婉拒絕了回應。卓登則表現(xiàn),將進一步追問此事。
本報記者 褚朝新
> 相干瀏覽:
陜西咸陽通報:122件于右任等人作品已落實112件
咸陽通報于右任作品查證情況 記者提問一律不答
于右任作品失蹤事件調查:捐贈者追問十年無果
陜西咸陽稱部分于右任作品借走未還 不存在私分
陜西警方介入調查122件于右任作品失蹤案
相關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