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切實提高財政資金在建設文化強曲阜市中的使用效益。及時介入、全面監(jiān)督、重點關注涉及文化建設的財政資金使用績效,把資金投入與項目進展、產業(yè)發(fā)展以及政策目標實現統籌考慮,切實做到了“文化建設資金運用到哪里,審計監(jiān)督就跟進到哪里”,不留資金盲區(qū)、不存監(jiān)管死角,真正提高了資金使用效益。
二是突出關注領導干部在建設文化強曲阜市中的履職情況。圍繞文化建設曲阜突破,在對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過程中,重點關注領導干部在促進曲阜市文化產業(yè)改革發(fā)展、提升曲阜圣城文化魅力、提高曲阜市民文化生活質量等方面的工作業(yè)績,促進領導干部科學履行經濟責任。
三是大力提升文化建設中政府重點投資項目的質量。對孔子博物館及廖河水系、奧體中心建設、大沂河景觀大道、尼山圣境前期設施建設等文化強曲阜市建設中政府重大投資項目均實行全程跟蹤審計監(jiān)督,同時,根據實際情況注重與各相關單位的審計協作,形成了一個全面覆蓋、環(huán)環(huán)相扣的審計鏈條,全面完整地實現對文化建設投資項目的審計監(jiān)督服務。大力推進政府投資績效審計,把文化項目建設情況、建成后的運營狀況和實際效果相結合,把評價經濟效益、生態(tài)效益和社會效益相結合,進一步促進投資管理水平和資金使用效益的提高,為助推建設文化強曲阜市工作提供強大的審計支撐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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