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美國《教育及文化平等交流法案》規(guī)定,赴美國帶薪實習的學生是先得到了預雇傭進入該國的。如果實習學生不接受雇主安排,擅自辭職另找工作的話,其在美國的留居身份就變成了非法的,人身安全與權利得不到法律保障。
北京一所大學的Cora同學介紹,在美國與她同住一套公寓的國內某大學7名學生,因為對教育中介機構以及美國執(zhí)行方和雇主不滿意,辭職后沒有履行相關義務,被前雇主告上美國移民局。結果7人被遣返回國,赴美國帶薪實習的想夢灰飛煙滅。
“美國是一個不錯的國度,去美國學習交流與體驗文化的途徑有很多,請擦亮眼睛,謹慎選擇交流項目!辈糠謪⒓舆^赴美國帶薪實習項目的學生忠告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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