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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紹工作、參軍、入學都是詐騙分子慣用伎倆
2011年3月至8月,微山縣李某謊稱可以辦理船舶駕駛證,并可短期內(nèi)辦出,詐騙李某現(xiàn)金88000元,被微山縣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并處罰金1萬元。
2011年至2013年6月,曲阜市孔某慌稱自己是山東某礦業(yè)集團總經(jīng)理的干兒子,以安排工作為由,多次收受他人現(xiàn)金43萬余元,被曲阜法院判處有期徒刑8年,并處罰金5萬元。
2012年8月22日,兗州區(qū)程某假稱可以托關系,不用參加駕?荚嚤憧赡民{駛證,騙取他人財物3.3萬元,被兗州法院判處有期徒刑2年,并處罰金6萬元。
2013年6月,任城區(qū)李某以能介紹他人進入葛亭煤礦務工為由,詐騙何某7500元,被法院判處拘役4個月,并處罰金5千元……
縱觀此列案件,被告人都是打著介紹工作、可以托關系參軍、入學、辦證等幌子,利用受害人走捷徑的心理,騙取受害人財物,供自己揮霍享受。記者從法院系統(tǒng)了解到,今年以來,各縣區(qū)審理的詐騙案件達40余起。在此,法院工作人員提醒,不要相信天底下有“免費的午餐”,如果遇到詐騙分子實施犯罪行為,一定要妥善保管證據(jù),并及時向公安機關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