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死者沒有身份證,所以幾名犯罪嫌疑人讓死者以楊某的名義和身份證,在礦上進行登記,并購買了保險。
民警說,“本人把身份證交過來,看著外面都相似,沒看到有什么破綻,沒注意有什么異常。畢竟,身份證是前幾年辦的,有變化,沒想到會出這種事。”
那么,死者的真實身份到底是什么呢?警方通過調(diào)查發(fā)現(xiàn),幾個嫌疑人帶著死者,從云南昆明做火車到徐州,一起買的火車票,用的是自己的駕駛證,最終查詢到死者叫粟某。
死者遭設(shè)計被砸死 一嫌疑人僅拿到三千元路費
據(jù)李某交代,他主要負責帶死者在礦下工作,并伺機進行作案。犯罪嫌疑人李某說,“我過來負責帶他們在下面干活,在井下挖了礦,弄下去把人砸死。然后我就上來叫了隊長,我們把他抬到一邊。”
作案后,李某并沒有馬上離開,而是等礦上停工后,才回到了云南老家。據(jù)李某交代,事后他極度后悔,出于良心譴責,并沒有參與分贓,只拿了3000塊錢路費。
犯罪嫌疑人李某:“當時沒想(是犯罪),后來想到了,我想退出了,他們說已經(jīng)花了很多錢了。”
目前,七名犯罪嫌疑人已經(jīng)被刑拘,另兩名作案人員仍在抓捕當中。
。ㄒ曨l來源:山東廣播電視臺生活頻道《生活幫》原標題:臨沂:礦難實為殺人騙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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