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庭審中,侯耀華的代理律師稱,侯耀華在陵園修建了家族墓地,還墊付了修建費用。另外,律師稱,侯瓚以骨灰證喪失為名騙取證明,到八寶山革命公墓換了一個新的骨灰證,使侯耀華無法取出弟弟的骨灰,完成安葬侯耀文的心愿。
對此,侯瓚說,拋開款項的支出是否真實不說,只說建家庭墓地一事就不符合事實!盃敔敽湍棠瘫话苍嵩诎藢毶礁锩沂抗,這是家族的聲譽!僅憑二伯一個人就能決定爺爺、奶奶墓地的遷移問題嗎?”
說私拿物品是挑唆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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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庭審答辯中,侯耀華的代理律師稱,侯瓚在給父親守靈期間從玫瑰園家中拿走了東西,并供給了證人證言。
侯瓚說,對方也明白表現(xiàn)不知道她拿走的是什么東西,“這么說、這么做,無非是想暗示‘侵犯’遺產的人不僅僅是他們,還可能有我,并借此挑唆我與妹妹的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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