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傍晚,經(jīng)紀(jì)人黃健推著桑蘭慢步走出首都國際機場。受簽證時效制約,這次為期85天的紐約之行也宣告結(jié)束。不過可以肯定的是,即便桑蘭回國,這場“天價索賠官司”及其衍生出來的種種風(fēng)波,也不會因此而終止。就在他們趕赴機場之前,一把小小的房門鑰匙,也引發(fā)律師海明與桑蘭大打嘴仗。
桑蘭是在北京時間昨天清晨5時左右從紐約啟程的,因為她的簽證是一年多次往返,但每次不得超過三個月,因此不得不暫時回國。離開之前,海明趕到了他為桑蘭提供的住所,與黃健進行房屋交接。而這一回雙方爭執(zhí)的焦點,變成了一把鑰匙。海明抱怨黃健沒有把房屋鑰匙還給他,黃建則表示鑰匙丟了,但海明不信:“這明顯是個托詞。有記者告訴我,他們今天早上還用過的。而記者問他們怎么歸還房東鑰匙,他們說就放在信箱里。”
隨后,海明猜測了桑蘭不愿還鑰匙的原因。“她為什么要偷走房東的鑰匙呢?估計是下次來再免費進去,因為她簽證是多次往返,她說了還要來。”海明甚至想到了更壞的方面:“也可能是交給紐約本地流氓,進去給房東搗亂。桑蘭說過劉國生在北京的房子就被仇人一把火燒了,那她留住房東的鑰匙,是不是也有不良企圖呢?房東認(rèn)為,桑蘭可能找人進去破壞,然后說不是他們干的,因為他們已經(jīng)走了。”
除此之外,海明還不斷揭露桑蘭離開前夕許多在他看來非常無禮的行為。桑蘭走之前沒有通知他和房東,海明是從媒體那里才得知這個消息。而當(dāng)初給他們用的手機,黃健也打包收了起來,后來在媒體的幫助下,黃健才拿出來。“偷走房東鑰匙”加上“免費使用手機”,讓海明怒斥桑蘭和黃健“小便宜大便宜都占”。不排除海明在這件事上小題大做、借題發(fā)揮,但桑蘭一方卻沒有給出一個令人信服的理由:為何連房門鑰匙都不歸還?
“雖然她帶走了出租屋的鑰匙,留下一堆垃圾;雖然她欠著3000美元的房租未付;雖然她走前還說‘我還會回來的’;雖然她留下了一大堆的麻煩、一大堆的爭論、一大堆的反思,我還是很高興他們走了。”這段話,就是海明送給曾經(jīng)在同一個戰(zhàn)壕里的戰(zhàn)友的“臨別贈言”。
顯然,雙方的矛盾并未因為桑蘭的回國而淡化,這個訴訟官司也不會因此告一段落。接下來的日子,桑蘭要反訴海明,而海明不僅要向檢察官提供桑蘭做假口供的證據(jù),還要考慮動議聯(lián)邦法院和參議院外交委員會下令美國務(wù)院禁止桑蘭來美產(chǎn)子。此外,被告方律師莫虎也保留反訴桑蘭、海明的法律權(quán)利。
面對海明的種種責(zé)難,桑蘭似乎不愿多說。在她的個人微博上,留下的最新一段話是:“世界上最可怕的事情是律師撒謊,這個職業(yè)應(yīng)該是神圣的、認(rèn)真的。我不評價任何人,我會通過紐約相關(guān)部門和法律做最終判斷。我不會和這種人打嘴仗……一切用事實說話,歪曲的東西永遠是站不住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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