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好萊塢影星琳賽蘿涵因未上系列強迫戒酒課程,違背2007年酒駕被捕的緩刑規(guī)定,6日被法官判處90天徒刑,本月20日就要入監(jiān)服刑。 蘿涵一聽到判決,當庭痛哭失聲。
美國好萊塢影星琳賽蘿涵因未上系列強迫戒酒課程,違背2007年酒駕被捕的緩刑規(guī)定,6日被法官判處90天徒刑,本月20日就要入監(jiān)服刑。
蘿涵一聽到判決,當庭痛哭失聲。
比佛利山莊高級法院法官瑪莎芮維爾凝聽戒酒打算的職員作證后發(fā)布刑期,同時命令這位“辣妹過招”(Mean Girls)女星7月20日向監(jiān)獄報到,在入獄前這段期間腳踝須戴上電子監(jiān)督器。
法官也命令蘿涵在服完刑后,參加90天的戒除濫用藥物打算。
蘿涵從去年12月起,多次沒有上課,雖然她在庭上流淚道歉,還是引來法官嚴格責備。
蘿涵告訴法官:“我做了被請求的所有事,我努力平衡工作和上課。我不是在度假,也不是在開玩笑!
但是法官認為,蘿涵的道歉并不真摯,把她比喻為“是個欺騙后認為若未被逮住就不是欺騙的人”。
三個月的刑期比檢方請求的一個月長得多。蘿涵的父親和妹妹在聽到判刑后也落淚。
蘿涵今年5月錯過出庭后,法官下令取消緩刑,腳踝戴上酒精監(jiān)測器。當時蘿涵在戛納影展宣傳影片打算,聲稱她的護照被偷。
蘿涵上個月出席MTV電影頒獎典禮和派對后,監(jiān)測器發(fā)出警示,法官說測器測到蘿涵當時血液的酒精含量為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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