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至少有一半以上的住房在未來15年后得拆了重建。”在8月5日的中國地產金融年會“舊城改革與城市新計劃中的投資機會與眼光”對話里,中國城鄉(xiāng)建設經濟研究所所長陳淮語出驚人。他認為,目前真正能夠在城市中保存下來的房子就是1979年到1999年建成的,但其管理格式以及配套設施都遠不能適應今天的城市發(fā)展需要,只能存在10-15年,到時也就是“拆”。以后城市能長期保存的,就是1999年到現在十年間建的房子。(《南方日報》8月6日報道)
“一半以上住房15年后都要拆除重建”,此言不僅令人心驚,更讓人不得不品味其中的言外之意。我們假設,這位專家是站在公共立場上說這番話,不知他是否考慮過,“遠不能適應今天的城市發(fā)展需要”的這一大批建筑,與高房價背景下的巨額產權,存在著怎樣的抵觸。
非常不幸,筆者所居之房,恰好就是“1979年到1999年建成”這一批,當然也是我花了很大價格買下來的,要說“不能適應今天的城市發(fā)展需要”,這我承認,因為設計理念就很老。但是也有朝向很好、交通方便的優(yōu)點,所以我情愿蒙受專家的“不能適應”說,也不愿重新拆建。誰要是以這樣的理由來拆我的房子,毫不考慮我的業(yè)主權利,我確定會全力抗爭。一個業(yè)主如此,推及全國,這哪里又是一個簡略的“拆”字所能涵蓋呢?
我們假設,如果這位專家是站在某些處所政府的立場上,此言倒確實有些道理。因為“不適應今天城市發(fā)展需要”總被拿來當做拆舊建新的萬能理由。只要拆拆建建不停,GDP就能快速增加。城市化過程的加快,為大拆大建供給了社會背景;急于通過城市建設彰顯政績,新官不買舊計劃的賬,是大拆大建最現實的人文背景;“土地財政”帶給處所政府的土地升值激動,又成績了大拆大建的體制基礎。“一半以上住房15年后都要拆除重建”,“以后城市能長期保存的,就是1999年到現在十年間建的房子”。這話聽起來靠譜嗎?最近10年建造的房子,豆腐渣工程還少嗎?以時間給建筑壽命畫線,如果不是別有居心,起碼也是糊涂得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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