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昨天(9月1日)開始,第三方支付牌照發(fā)放正式步入倒計時階段。昨日《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以下簡稱 《辦法》)正式實施,意味著包括第三方支付在內的非金融機構必須在2011年9月1日前申領 《支付業(yè)務許可證》,逾期未能取得許可證的機構將被禁止繼續(xù)從事支付業(yè)務。
盡管第三方支付牌照日益受關注,但《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近日調查發(fā)現,由于《辦法》細則還未出臺,第三方支付機構目前尚無法作出相應的業(yè)務調整,多家接受采訪的支付機構目前正在針對《辦法》中提及的條款做相應材料準備。
中央財經大學銀行業(yè)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向《每日經濟新聞》表示:“雖然細則還未出臺,但一些大機構取得牌照沒有很大懸念,也不用擔心市場被壟斷。”按照郭田勇教授的估計,目前排位靠前的10多家第三方支付公司應該都會獲得牌照。
易寶支付CEO唐彬昨日向《每日經濟新聞》表示,去年7月,第三方支付機構已經完成備案。作為參與起草 《辦法》的機構代表之一,他們也在等央行最后細則的出臺。
而支付寶公眾與客戶溝通部王子凌昨日表示,目前該公司在積極準備材料,但最后還是要等央行的細則。
以往第三方支付市場規(guī)模不大,政策監(jiān)管相對不嚴格,由市場主導行業(yè)發(fā)展前景,銀行接入資質等成為約束第三方支付企業(yè)的潛在門檻。而在牌照發(fā)放后,明確界定了第三方支付機構的法律定義,對于整個第三方支付產業(yè)未來的業(yè)務開展給予了明確的支持。
“按照目前市場情況,今年第三方交易額可能突破1萬億元。”唐彬向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他認為,龐大的資金勢必需要一個監(jiān)管部門來防范風險,而這對機構來說,申領牌照后將大大增加消費者對機構的信任。
在此之前,由于第三方支付帶來大量沉淀資金的使用風險,同時增大了洗錢、套現、賭博、欺詐等非法活動的可能性,以及虛擬貨幣對實體貨幣的正常運行也造成一定沖擊。
在2009年之前,國內40多家第三方支付企業(yè)只有支付寶對沉淀資金的使用進行公示。支付寶方面認為,支付寶的沉淀資金由工商銀行托管,從2007年下半年開始,每月會在網站發(fā)布資金托管報告。
“《辦法》實施后,勢必會壓縮一些中小第三方支付機構的生存空間,”郭田勇說,“但是這也可以有效規(guī)避資金風險,梳理國內第三方支付市場。”
(本文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作者:徐子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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