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杭州6月24日電 (記者 方列、華昶)浙江省公安廳24日舉辦打擊合成毒品犯法消息發(fā)布會。有關負責人在會上表現,隨著合成毒品社會迫害性迅速增大,浙江省將加大合成毒品犯法打擊力度。鑒于吸食合成毒品成癮人員駕駛車輛對公安安全造成要挾,浙江省有關部門正在醞釀出臺規(guī)定,對吸毒成癮人員履行禁駕。
浙江省公安廳副廳長董曉偉介紹,以甲基苯丙胺(冰毒)、“搖頭丸”、氯胺酮(K粉)為代表的合成毒品與傳統(tǒng)毒品相比毒性更大,成癮性更強,服用后造成的迫害更大,戒除毒癮更難。但是由于合成毒品具有欺騙性、隱藏性,社會大眾,對其迫害性認識不足,形勢較為嚴格。
董曉偉表現,浙江省將利用2到3年時間遏制合成毒品的發(fā)展勢頭,把毒品對社會迫害下降到最低程度。在打擊犯法上,浙江省公安要聯(lián)合邊防、交通等部門合力堵源截流,減少毒品供給,對賓館飯店、夜總會等涉毒場合要加大查處力度,另外還要對跨省區(qū)販毒團伙網絡案件一網打盡,斬草除根。
浙江省公安廳統(tǒng)計數據顯示,截至2010年5月底,浙江省在冊吸毒人員首次突破10萬,達到103369人,約占全國的1/14,其中吸食合成毒品者49152人,占總數的48.2%。全國在冊吸毒者中,吸食合成毒品者為24.6%。
近段時間來,全國各地因吸食合成毒品成癮人員精力失控造成迫害公共安全的事件屢屢產生,為此浙江省禁毒部門有關負責人表現,浙江省禁毒委已經會同有關部門,擬定了一個初步計劃,加強對此類人員的管控。
對吸食合成毒品成癮人員,在戒毒期間(未達到三年戒斷標準),不得從事危及公共安全的工作崗位(例如駕駛航空器、火車、客運船舶、出租車、公交車、校車等,也不得從事高空作業(yè)、爆破作業(yè)等)。
對吸食、注射毒品、長期服用依附性精力藥品成癮尚未戒毒的,或吸毒引發(fā)精力疾病人員,不得申領機動車駕駛證,已經申領的應予以注銷。
此外,公安機關今后查獲的吸食合成毒品人員,要同時對其是否具備機動車駕駛資格或其他涉及公共安全的重要崗位,予以評估,并向相干管理執(zhí)法部門提出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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