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日本共同社報道,16日,因殺害2名男性后用電鋸碎尸棄尸而被控?fù)尳贇⑷说?項罪名的池田容之(32歲)在日本橫濱地方法院接受宣判。法庭認(rèn)定其罪行“殘忍無人性。不得不處以極刑”。這是審判員制度實施以來的首個死刑判例。
據(jù)報道,審判長在宣判后罕見地作出訓(xùn)誡稱:“死刑是重大結(jié)論,作為法院建議被告提起上訴。”池田則向?qū)徟袉T等鞠了一躬表示感謝,并向旁聽席低頭致歉。
在宣布判決理由時,審判長提到了池田將求饒的被害者用電鋸生生斬首等殘忍手段,稱“被害者所受的肉體痛苦已超出了想像”。
辯護(hù)律師以池田因涉毒案被捕后主動交代了殺害2人為由,希望能使其免于死刑。對于律師的主張,法庭以“自首的效果并不大,不可過于高估”為由予以駁回,并表示“雖然被告表達(dá)了道歉和反省之意,但也只不過是終于恢復(fù)了人性而已”。
此案的審判員由男女各3人組成,6人對起訴內(nèi)容沒有異議,焦點集中在如何量刑。
據(jù)判決書記載,池田與他人合謀于去年6月在千葉縣船橋市的一家賓館中將東京歌舞伎町的麻將店老板(28歲)及一名男性公司職員(36歲)殺害,分尸后棄尸于在橫濱海中及山梨縣山中,奪取了約1300萬日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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