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意欠薪罪遭遇界定難
作為同一天實施的新規(guī),旨在更好地解決“討薪難”的“惡意欠薪罪”,比起它同一天出生的“兄弟”——“醉駕入刑”來,分外寂寞。在最高法的司法解釋引起新一輪質疑與探討,高曉松醉駕將聚光燈打到高亮度時,惡意欠薪罪靜靜地蜷縮在角落里,半個月來極少被媒體和公眾言及。
一個是嚴刑峻法治理交通安全,一個是從民事上升到刑事治理惡意欠薪、保護社會公平,兩者受關注度的冰火兩重天,何以如此,耐人尋味。
現狀:
惡意欠薪罪被社會“冷落”
5月1日醉駕入刑正式實施以來,各省、各市都紛紛將第一個以身試法者呈現到公眾面前,從而引發(fā)公眾對于醉駕入刑的關注,這種情景甚至成為了一道傳媒盛宴。某省的第一個醉駕司機,某市第一個因醉駕被判刑的,甚至于因醉駕而被捕并面臨刑法處罰的第一個公眾人物高曉松……都成為了報紙頭條或者網絡首頁上的新聞寵兒。
而就當大家都將視線集中在“醉駕入刑”正式生效的輿論潮流時,同一天“出生”的“惡意欠薪入刑”卻顯得異常低調。而根據對相關法律的解讀,從此之后,被司法機關認定為惡意欠薪的單位和個人,最高將被處以7年有期徒刑。但即使如此,還是擋不過酒司機們的“氣勢洶涌”。
在網絡搜索引擎上,與醉駕入刑的的信息數量相比,惡意欠薪實在是顯得有點微不足道。而由此,我們也可以看出,相對醉駕入刑這種較為顯性的問題,作為隱性的惡意欠薪問題,似乎前者比后者更有被談論的市場。但實際上,惡意欠薪的問題與醉駕相比,似乎更有其深層次的社會原因。且這種行為,也早不只是簡單的民事或經濟糾紛。
分析:
惡意欠薪界定難 法院稱要慎重
既然有實質性的震懾作用了,為何惡意欠薪罪還會被如此冷落,沒有引起各地執(zhí)法部門的熱情?它又為何遲遲難產?對此,濟南歷城區(qū)法院,作為一個基層法院,道出了其中一個因由……
“我們執(zhí)行的案件中,惡意欠薪所占的比例還是很大的!痹跐鲜袣v城區(qū)法院執(zhí)行局里,一位正在忙碌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與這些案件數量劃等號的便是“老賴”們的數量!鞍咐覀冞@里是不缺的,有的是,但問題是這條法令剛下來,我們在對此進行界定和審判的時候,必須慎之慎!”這位工作人員表示,之前為打擊惡意欠薪,各級法院也采取了種種措施。以歷城法院為例,該法院最先在濟南市范圍內開創(chuàng)聯合區(qū)檢察院和公安分局,通過“組合拳”的方式來彌補法院執(zhí)行局“單打獨斗”的境況。而對于目前惡意欠薪入刑的正式實施,該院一位法官也表示,這也將對老賴們有更多的威懾力,畢竟從現在開始,如果惡意欠薪的事實確鑿,那他們很有可能被拉去坐牢,“對于一個人來說,有案底和沒案底,這種震懾力是完全不一樣的!
但歷城法院執(zhí)行局的一位工作人員也表示,光有證據還不能代表全部,還需要考慮到雙方的實際情況,對于是否是“惡意欠薪”的界定,在一些案件上也有爭議。此外,醉駕幾乎可以是“時查時定”,因而比較容易確定其性質。但惡意欠薪不同,它的隱性特征使它不容易在短期內就被確定。“特別是現在這條法律剛剛頒布的時候,調查就需要相當長的時間,所以要推出惡意欠薪入刑第一人,這需要非常慎重!
而事實上,這種慎重也是其他基層法院共同的態(tài)度,所以才直到現在,尚未出現“惡意欠薪入刑第一人”。
討薪難見工會身影
制衡作用有待發(fā)揮
惡意欠薪罪自五一起實施以來,作為最應該為勞動者張目的工會,也鮮見有對此言及或者推動的。
在采訪中記者多次詢問一些企業(yè)的職工,是否了解其所在企業(yè)工會的作用,但在絕大多數人看來,如今工會的作用基本上只是集中于“發(fā)福利、搞活動和介紹對象”這些方面。當被問及如果自己的權益受到侵害,是否會請求工會為自己解決時,幾乎所有的被訪者都表示自己并不會通過工會來維權。而在其它媒體關于職工討薪的報道中,也鮮有工會的身影,以至于在安徽合肥,反而是倆農民工成立了一個“討薪工會”,4個月討回4萬多元血汗錢。
而當記者在采訪山東省總工會時,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其實在維護工人權益這方面,工會近年來都出臺過一些文件,包括建立催款機制、維權機制等等。對于拖欠職工工資的情況,省總工會也和勞動、建設、公安等部門搞過聯合檢查,做了一些工作,“也曾督促政府建立工資保證金。”但記者采訪后獲悉的現實情況則是,在幫助職工解決工資問題上,工會的作用可能并沒有如此積極。
“但在國外中,特別是歐美國家,工會起到的作用非常大。”山東大學社會學專家王忠武教授告訴記者,工會實際上在職工與企業(yè)或者雇主之間可以起到很關鍵作用,例如代表職工與企業(yè)進行薪酬的磋商、討要欠薪等等,但是目前國內很多企業(yè)的工會并沒有做到這項職能。而山東大學法學院法學博士、經濟學博士后馬一則認為,社會應該在不平衡關系中有一種制衡,這才能在更高的層次上維護社會個體的利益,而國內的工會官味太濃,其實很難為遭遇欠薪問題的職工們解決實際問題,因此工會的作用還有待于積極發(fā)揮。
影響:
欠薪問題涉及社會穩(wěn)定
在今年2月的《刑法修正案(八)》中規(guī)定,因惡意欠薪造成嚴重后果的,將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這一法律條例的通過,意味著惡意欠薪已經被上升到《刑法》的高度。“我們接觸過許多案例,像有些包工頭他有錢,但連家都不回,到處躲避債權人。在某種程度上是經濟糾紛,但這背后涉及到的是社會穩(wěn)定問題!瘪R一告訴記者,當雇主有錢不支付時,這就不僅是道德問題了,而是必須解決的社會問題。因此,國家在司法體系中,動用了最嚴厲的一個處罰方式:用坐牢的方式處罰惡意欠薪者,“嚴重的處罰三到七年”這種規(guī)定將很具威懾力。而在此之前,記者從歷城區(qū)法院了解到,惡意欠薪一般都只是被定義為民事糾紛或者經濟糾紛!耙虼宋矣X得,鑒于我國的社會狀況,《刑法》增加了這個犯罪條目,非常恰當和必要!
此外,馬一覺得,惡意欠薪不僅涉及到社會保障公平的問題,還涉及到一個社會穩(wěn)定問題。但就最終影響來說,社會穩(wěn)定是首要的,經濟問題還是其次。
“首先是影響社會穩(wěn)定!瘪R一告訴記者,很多農民工在工作期間只能拿到最基本的生活費,只有工程竣工,他們才能拿到薪酬。但順利拿到薪酬又取決于很多因素,包括工程方的給付能力、包工頭的信用等!凹偃甾r民工薪酬上得不到保障,就會引發(fā)社會問題,因而這是首要的!彼硎,農民工群體第一個特點就是相對比較集中;第二個特點是受限于本身的文化、法律知識等。這就決定了如果農民工被欠薪,容易引發(fā)社會問題。 相關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