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下午1時許,長清公安分局指揮中心接群眾報警稱,一名小學生在老石磷小學附近被兩名婦女劫走。由于案情重大,指揮中心民警第一時間將案件情況上報分局局長劉剛。
劉剛了解情況后,迅速通知分管刑偵工作的副局長吳存祥,并調(diào)集刑警大隊、東關(guān)派出所民警組成專案組,全力偵破此案。
半小時后,分局指揮中心又接到歸德鎮(zhèn)小屯村邢某報警稱,因經(jīng)濟問題與馬某發(fā)生糾紛。接警后,歸德派出所民警迅速趕到邢某家中。據(jù)邢某稱,馬某欠自己和妹妹連本加息7萬多元錢,多年來一直不還。
在和邢某交流的過程中,邢某無意中透露,邢某和妹妹已將馬某的女兒帶到了歸德鎮(zhèn),以此要挾馬某還錢。此事立即引起民警的高度警覺,民警詢問馬某女兒的下落,但邢某拒絕回答。經(jīng)民警耐心勸說,邢某終于交代將馬某的女兒藏在鎮(zhèn)上的一家旅館內(nèi),由其妹妹看管。
歸德派出所民警立即向所里匯報,同時趕到該旅館,將馬某的女兒解救。隨即,民警將邢某及其妹妹等人帶至歸德派出所審查。
經(jīng)查,2004年,邢某與其妹妹借給馬某4.8萬元。馬某多年來一直躲債不還。二姐妹遂于2011年6月24日下午租用一輛摩的三輪車,在老石磷小學附近將馬某的女兒劫持到一旅館內(nèi)。兩人以此要挾馬某還錢。
目前,兩名婦女因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已被行政拘留。 相關(guān)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