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日上午,被授予“人民滿意好法官”、“普法工作先進個人”、魚臺縣法院的辦案能手朱志家屬一行,在魚臺縣法院相關人員的陪同下,領取了因公犧牲法官特別補助金10萬元。
朱志同志生前任魚臺縣法院王魯法庭副庭長,一級法官。他從事審判工作20多年來,主審的2000多起案件中,無一發(fā)回重審、改判、超審限和上訪纏訴案件,80%的案件都是以調解方式結案。他扎根基層,心系群眾,愛崗敬業(yè),無私奉獻,多次被縣法院評為辦案能手、先進工作者;并先后被縣政法委評為“人民滿意好法官”、“綜合治理先進個人”和“普法先進個人”。2010年6月15日,朱志終因勞累過度,突發(fā)腦溢血,倒在了自己熱愛的審判崗位上。
一年多來,省、市、縣各級法院對朱志的先進事跡開展了一系列表彰學習活動,并對其家屬進行了不同形式的慰問。市法院還組織了先進事跡報告團進行了巡回演講,有力地感染和鼓舞了廣大法官及其他干警干事創(chuàng)業(yè)的激情。今年7月,市法院成功為朱志家屬爭取到了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核發(fā)的因公犧牲法官特別補助金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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