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陽電視臺記者李翔在單位后門遇刺事件得到證實,洛陽警方稱,該案初步判定為搶劫殺人,但警方不排除行兇者有其他作案動機! ∩怯肋h不可復制的高貴存在,任何生命的逝去,都值得我們?yōu)橹瑐,李翔之死也不例外。盡管迄今為止,還沒有確鑿證據(jù)認定李翔之死與記者的身份有關(guān),不過當記者、身中多刀、“十一”準備結(jié)婚這樣幾個關(guān)鍵詞聯(lián)系到一起,在網(wǎng)上還是引發(fā)了關(guān)于記者安全保障的眾口洶洶。記者行業(yè)的風險性和自身安全的保障問題,這些年一直為公眾所關(guān)注,當進京抓記者這樣的事情接連發(fā)生,出現(xiàn)公眾對李翔之死的沸騰議論也就不足為奇了。
必須對李翔被刺殺案件從快進行偵破,這既是回復輿論訴求的需要,更體現(xiàn)著公權(quán)對“社會守望者”的呵護。類似的觀點當然無可厚非,不過在筆者看來,李翔之死首先并不是一個記者之死,不妨進行反問:倘若李翔不是記者,他就應該被行兇者殘忍地用10余刀捅死?在這里,記者的身份標簽其實只是更悲情的點綴。所以,我更愿意將李翔之死,定位為一個公民之死——即一個公民,為不安全的公共秩序而死。
李翔之死,本質(zhì)上而言,是折射了當?shù)刂伟补芾砼c公共管理上的漏洞。就在晚上,就在并不偏僻的電視臺家屬院大門口,一個年輕人就被別人殘忍地刺死。兇手為何膽大妄為,是不是那個路段的治安狀況本身就很糟糕?
在難以免于恐懼的公共環(huán)境里,李翔首先是一個“公民”,其次他才是“電視臺記者”。李翔的死亡,不僅看不出絲毫“記者”的身份信息,甚至連一個普通公民——能夠自由、安全行走在自己的城市——的基本權(quán)利也被剝奪。但我們過度聚焦于“記者遇刺”,卻對普通公民的意外死亡置若罔聞,這也未免是個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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