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伴落水,4個小伙伴不僅沒有呼喊求助,當有成年人詢問時,還撒謊稱沒人落水錯失救援時機。害怕死者家人追究責任,4人訂立攻守同盟隱瞞實情,使用死者小利生前的QQ號上網聊天,制造死者離家出走的假象。
16天后,小利父母才得知真相。他們將4名“無德”小孩和他們的父母以及水渠管理者——北京市京密引水管理處告上法院,索賠47萬余元。
今日上午,該案在懷柔法院雁棲法庭開庭。8名被告均認為自己沒有呼救和告知被告的義務。
庭審現(xiàn)場
沒人來家探望被告太沒人性
上午9時,庭審正式開始。開庭前,小利的表姐夫李先生早早來到現(xiàn)場,他告訴記者,事發(fā)后,小利的母親精神恍惚,根本不能親自出庭。
“從事發(fā)到今天,那4個孩子和家長沒有一個人來看過我們,更別提說句道歉的話了,那可是一個活生生的人啊,說沒就沒了,太可氣了。”
與坐在原告席上的兩位律師相比,被告席顯得“很壯觀”,除了京密引水管理處的代理人外,剩下的是4名孩子的父母及2名代理人。
在法庭上,原被告對于是否應該救助、隱瞞事實真相是否應該擔責進行了激烈的辯論。8名被告均認為自己沒有呼救和告知被告的義務。
小暢的父親稱,孩子都是自愿去的,沒人邀請,“孩子可以告訴家長也可以不告訴家長,這個是他的權利。”
小杰的代理人辯稱,小利死亡和小杰的言行沒有任何聯(lián)系,公安機關已經調查核實,他沒有誘導和強迫小利下水,是小利滑倒造成的,而且小杰還下水奮不顧身救助過小利。
因為小杰才13歲,能力有限,沒有把他救上來。事發(fā)后,小杰也受到很大刺激,需要做心理輔導,“之所以不敢告訴家長,是非?謶衷斐傻摹”代理人稱。
原告認為京密引水管理處在事發(fā)地1000米之內沒有設置任何防護欄,造成了孩子很容易進入,導致慘劇發(fā)生。而京密引水處則表示安裝護欄跟他們沒有關系,安裝不安裝應該由市政府相關部門決定。
該案沒有宣判。
案件原委
否認同伴落水錯過救援時機
4名被告上法庭的,分別是13歲的小杰、12歲的小暢、12歲的小偉和小偉7歲的弟弟小浩。其中小偉和小利不僅是同班同學,還是最要好的朋友。
2011年5月22日中午,5個小伙伴一起去村邊的引水渠玩。到了水渠邊,小杰先下水游了10多分鐘,看到同伴都沒下水,他覺得水太涼,就上岸要回家。
此時小利和小暢脫了衣服,喊著要游泳。小利站在斜坡上,一手拉著岸上的小暢,把一條腿伸向水里試一下水涼不涼,突然腳下一滑掉到水里。小杰見狀,趕緊跳到水里救小利,反而被小利拉著一起往下沉,他掙扎一番再次露出水面時,小利已經被水流沖向了下游。
小杰上岸后,4人沿著岸邊向下游追去,但是已經看不見小利了。見他們玩命奔跑,一位騎著摩托車路過的成年男子還問,是不是有人落水了,小杰說沒有,幾個人趕緊回了家。
害怕承擔責任訂立攻守同盟
回家路上,小杰告訴同伴,小利的事不能跟他父母說,而且也不能告訴自己家長,否則肯定要挨打,鬧不好還要給人家賠錢。此后不管是家長盤問,還是小利父母追問,甚至連民警詢問,4個孩子都守口如瓶,誰也沒有說出實情。
5月25日,孫先生的侄子看見“小利”QQ在線,一家人松了一口氣,認為小利只是離家出走。
5月29日,事發(fā)7天后,一名在懷柔水庫打魚的男子發(fā)現(xiàn)了小利的尸體,而此地距小利下水處足有30多公里,當時沒有人聯(lián)想到他就是小利。
6月5日,小利的父母才得知是小偉冒用小利的QQ在上網聊天。公安機關此時也通知家長“小利已經溺水身亡”。
庭前采訪
爺爺奶奶至今不知孫子死亡
昨天下午,記者來到小利生前居住的下家村,它距離懷柔縣城還有50多公里,京密引水渠繞村而過。
一到夏季,孩子們都來這兒玩,洗澡、戲水、游泳。每到這個時候,小利只能站在岸上看著,“他是個‘旱鴨子’,還有恐水癥,怎么可能下去游泳呢?要不是他們逼著……”站在水渠邊,小利的表姐夫李先生捂著臉,擺擺手,哽咽著說不出話。
李先生告訴記者,小利是在石家莊老家生的,下面還有一個弟弟。他父母為了打工方便,一直把他放在老家。“小利是兩邊老人帶大的,直到該上學了,才被父母接到身邊,但說好了每個寒暑假都回老家過,他可是四位老人的寶貝疙瘩。”
害怕年近八旬雙方老人受不了打擊,小利的父母一直謊稱學校補課,孩子功課忙,沒法回老家過暑假。“想孫子,爺爺、奶奶經常打電話,要聽聽孫子的聲音。”李先生說,兩口子一聽到電話鈴響就渾身哆嗦,不知道怎么開口。
孩子父親后悔事發(fā)前罵孩子
“我后悔呀,孩子走前我還罵了他,都是我不好。”小利的父親,四十出頭的孫先生剛一開口眼淚就流了下來。原本體重150多斤的他,事發(fā)后驟減了近30斤,頭發(fā)白了一半。
孫先生一邊抹淚一邊回憶,出事的頭天晚上,孩子晚上10點多才回家,我挺生氣的還罵了他一通,“就知道瘋玩,不好好學習”,孩子都沒回嘴。第二天中午吃完飯,他們小哥倆說要出去玩一會兒,想到昨晚罵了孩子,孫先生也就沒有阻攔,誰知小利一走再也沒有回來。
“在她媽面前,小利的名字不能提。你一提,她就哭個不停。以前是她送小利和弟弟上學,現(xiàn)在一到校門口就哭著到處喊小利,見到別的孩子,撲上去抱著就不撒手。”孫先生說,
李先生告訴記者,看他們沒辦法在當?shù)厣,親戚們就幫著把他們一家三口搬到通州去住了。
“原來兩口子打工掙錢,一家四口快快樂樂的?涩F(xiàn)在夫妻倆根本上不了班,生活全靠親戚們接濟,好好一個家毀了。”李先生嘆息著說。
兒子失蹤父母報案一波三折
李先生說,事發(fā)當晚,到了吃飯時間小利還沒回家。他弟弟說中午哥倆一出門就分手了。兩口子急了,在村里挨家挨戶地問個遍,又到村外的水渠去找,都沒見到小利的蹤影。
第二天一早,他們到學校也沒找到孩子。覺得不對勁兒,他們趕緊到懷柔公安分局雁棲派出所報警。
李先生說,出事后的第3天,小利表哥突然看見“小利”QQ在線,馬上問他為什么不回家,雖然“小利”并未作答,一家人還是欣喜萬分,認為孩子是負氣離家出走了。
他們相信一定能在網上套出小利的所在地點,甚至還去派出所告訴懷疑小利已經死亡的民警,孩子是離家出走了。
此后,家人天天在網上和“小利”聊天,為了套出孩子地址,還扮成網友不停地和小利周旋。就在小利死后的第16天,家人終于套出了實話,這個“小利”竟是同學小偉假冒的,他們再次報警。經民警再次詢問,小偉終于說出了實情。
李先生說,“想不到這幾個小孩不僅隱瞞事實,還用小利的QQ制造假象,他們的行為給小利父母帶來多大的大傷害啊!”
庭后追訪
教會孩子如何應對危險情況
在休庭時,記者采訪了王法官。對于此事的發(fā)生,王法官說,如果奢求孩子們去救助,對于7歲到13歲的幾個未成年的孩子來說,應該是不現(xiàn)實的。因此,教育孩子如何應對危險情況很重要。
家長、學校、社會都應該對孩子進行安全教育和緊急情況下的救援常識培訓,讓他們知道遇到險情時應該怎么求救,尋求大人幫助。
●相關鏈接
類似案件落跑學生被判賠
●廣東中山鎮(zhèn)5名小孩相約游泳,1名11歲的孩子不幸溺水身亡,4名同伴“因害怕被爸媽責罰”相約隱瞞不報,死者失蹤4天后才被發(fā)現(xiàn)。
今年年初,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審理認定,4名同伴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不負民事責任,他們的父母放任監(jiān)管應承擔一定的責任。
法院判決他們承擔20%的民事賠償責任,共計人民幣9萬余元。4人的父母上訴后,二審法院駁回上訴,維持了一審判決。
相關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