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8日,在濟南家樂福店,標簽價為8元的一套玻璃杯,結賬時價格竟為19.9元。顧客張先生購買了兩套玻璃杯,費了一番周折后,張先生獲得了119元的5倍差價賠償。
18日,張先生帶著孩子到濟南家樂福超市購物,看到正在促銷的特供高腳套杯每套標價8元。張先生感覺挺實惠,就買了兩套。結果在結賬時,每套杯子卻被收取19.9元,差價達到了11.9元,是商品標價的一倍多。張先生要求退貨時,收費員表示因為商品已經(jīng)掃描,無法退貨。
張先生交費后拿著發(fā)票找到服務人員處理,服務人員到貨柜一看,巨大的促銷牌上的標簽還真是8元一套。服務人員解釋說可能是促銷員搞錯了價簽,自擺烏龍。
按照規(guī)定,價簽不符可以退5倍賠償。費了一番周折后,張先生終于獲得了五倍差價賠償,共計119元。
張先生表示,他自己也慶幸當天買的東西少,感覺不對就多留意了一眼發(fā)票,按照他以往的購物習慣,根本就不會復查發(fā)票,那就要多付二十多元了。
此前,國內(nèi)多家家樂福店曾出現(xiàn)過此類價簽不符的情況,據(jù)稱多是因為供貨商搞錯了標簽,但這一次是家樂福自己的特供商品出現(xiàn)了問題,不知又是哪里出了問題。 相關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