兗州市各級和各有關部門高度重視綜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別比工作,嚴格按照標本兼治、綜合治理,多措并舉、超前防范,的工作思路,著力搭建“六大體系”,綜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別比,2012年1-5月,全兗州市出生人口性別比104.82,綜合治理工作取得顯著成效。
健全機構,明確職責,著力搭建領導保障體系。成立了由分管書記任組長,紀委書記、分管兗州市長任副組長,13個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全兗州市綜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別比和早婚早育工作領導小組。嚴格落實“一把手”負總責、“一票否決”責任制和領導過錯責任追究制,做到思想重視到位,領導分工到位,力量組織到位,責任落實到位,經費保障到位,有效平抑出生人口性別比升高勢頭。
強化宣傳,營造氛圍,著力搭建宣傳引導體系。深入開展婚育新風進萬家活動和“關愛女孩行動”,利用各種載體,深入宣傳以人為本、關愛女孩、保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和性別比失調的嚴重危害,宣傳相關法律法規(guī),計劃生育有關政策,傳播“少生優(yōu)生、晚婚晚育、生男生女一樣好”等科學、文明、進步的婚育觀念,宣傳自強女性先進典型,逐步轉變群眾重男輕女、男尊女卑等舊的思想觀念。
嚴把關口,綜合施治,著力搭建管理服務體系。一是對各類醫(yī)療衛(wèi)生機構和計生技術服務機構的B超機數量、型號、性能及操作人員等情況,進行全面清理,逐個審核,登記建檔,對不具備執(zhí)業(yè)資格機構的B超機予以沒收封存。二是定期清查各類醫(yī)療保健機構和計生服務機構近年來進行的B超檢查及施行流引產手術情況,發(fā)現問題嚴肅處理。三是對持證懷孕十四周以上育齡婦女流引產的,一律由濟寧兗州市終止妊娠鑒定檢測中心進行鑒定或檢測,其他機構出具的證明一律無效。四是對持證已懷孕婦女,規(guī)定每月由兗州市計生服務站查體一次,對不按時參加孕檢的,明確專職責任人,跟蹤落實。
完善政策,拓寬范疇,著力搭建政策推動體系。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健全完善人口計劃生育政策推動體系的意見》,全面加強了對計劃生育女兒戶的獎勵優(yōu)惠力度,如:將農村獨女戶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由每月10元提高到每月50元,直至與國家獎勵扶助政策接軌為止;農村獨女戶和雙女戶夫妻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yī)療個人繳費部分,由鎮(zhèn)村承擔;農村獨女戶夫婦,在女方年滿60 周歲以上的,可安排入住公有敬老院或老年公寓,實行集中供養(yǎng)等。
建設平臺,加大投入,著力搭建信息共享體系。投資80多萬元,在人口計生、公安、衛(wèi)生、民政等11部門之間建立了人口信息資源共享平臺,在濟寧兗州市率先實現了部門之間人口信息共享,對采集的數據及時更新完善,使其更加準確真實。嚴格執(zhí)行人口信息共享及監(jiān)測統計、住院分娩實名登記等制度,民政、衛(wèi)生、公安等部門每月反饋結婚、出生、入戶信息,對無證生育的及時告知,人口計生部門及時整理核對,篩查“兩非”信息線索。四是推進區(qū)域合作。加強與周邊地區(qū)計生部門的聯系,強化區(qū)域信息共享,定期開展聯合執(zhí)法,共同防范“兩非”行為。
暢通渠道,嚴打重處,著力搭建兩非查辦體系。充分發(fā)揮群眾的支持和監(jiān)督作用,積極開展有獎舉報活動,做到有報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究。對發(fā)現有“兩非”行為的醫(yī)療機構和相關責任人,一經查實,從嚴從重處理處罰;對私自銷售流引產藥物的醫(yī)療機構,吊銷其銷售許可證;對持證育齡婦女私自終止妊娠的,堅決收回并注銷《生育證》,不再批準其生育申請,做到查處一例、教育一片、震懾一方。建立聯合執(zhí)法制度,定期開展聯合執(zhí)法。組織公安、衛(wèi)生、藥監(jiān)、人口計生等部門對醫(yī)療服務機構、個體診所、藥店、保健品店集中開展清理清查活動,對違規(guī)使用B超、非法行醫(yī)、私自銷售流引產藥物的單位和個人依法依紀嚴肅處理。
( 魏 明 靳龍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