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客光顧彈弓攤。 全媒體記者 韓凱 攝
晨報有關(guān)保護候鳥的報道引起了不少讀者的關(guān)注。昨天早上,臨淄的劉女士致電本報,稱臨淄辛店公園不時有人夜間用彈弓打鳥,公園周圍賣彈弓的攤販也不少。
魯中晨報全媒體記者 韓凱 報道
晨報淄博11月25日訊 11月25日下午,記者來到辛店公園,在公園東北角路邊見到了正在出售的彈弓。這些彈弓被掛在貨架上,有10多個品種,價格從10元到50元不等,以鋼珠作為“子彈”。“他們都買來打鳥用的,這種好的能打30米遠。”店主告訴記者,他在這里賣彈弓已經(jīng)近一年了,多數(shù)消費者都買來打鳥用。在記者與店主攀談的時候,先后來了多名男子詢問彈弓的價格。店主坦言,彈弓生意一直不錯,好的時候一天能賣10多把。
劉女士告訴記者,她住在公園附近,晚上有時能見到有人拿著強光手電和彈弓在公園里打鳥。“昨晚我就看見兩個人在打鳥,一個拿手電照著,一個用彈弓打。這些鳥到了天黑都睡在樹上,挺好的鳥打死太可惜了。”劉女士不無惋惜地說。
不僅在辛店公園,采訪中記者發(fā)現(xiàn)在太公湖附近也有不少出售彈弓和弓弩的攤販,其中很多彈弓也被買去打鳥用。“這東西不準(zhǔn),也就是打著玩行。”一名購買彈弓的男子說。
11月25日晚,記者再次來到該公園,打鳥者直到21:00仍未出現(xiàn)。“這些人不固定地來,很多時候都打不著,就是玩玩。”一名經(jīng)常來公園散步的市民認(rèn)為,商家賣彈弓無可厚非,打鳥者的行為應(yīng)該受到譴責(z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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