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東省鄒城市公安局組織強有力的專案班子,采取各種偵查手段,緊抓線索不放松,克服天氣炎熱等困難,調查走訪群眾70余人,形成材料100余份,行程2000余公里,經過5天時間的艱苦鏖戰(zhàn),于7月13日成功破獲了7.08惡性殺人拋尸案,將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抓獲歸案,及時消除了不良影響。
7月8日15時30分許,鄒城市公安局接群眾報警:北宿鎮(zhèn)西崗村西一廢棄排灌站水面飄著一具尸體。接到報警后,民警迅速趕赴現場,發(fā)現尸體呈面朝下漂浮狀,雙手被反綁,初步確認系兇殺案件。鄒城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李國,副局長楊位殿、施振寶高度重視,立即趕赴現場調度指揮,并在第一時間將案情向濟寧市公安局領導匯報。同時,抽調刑偵三中隊、技術中隊、情報信息中隊、落陵派出所、石墻派出所、太平派出所30余名警力組成專案組,開展偵查工作。鄒城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李景鵬親自過問,對偵破工作作出批示;鄒城市委常委李曄親臨現場,指導工作。濟寧市局副局長岳義國接到案情報告后,帶領刑偵支隊、技偵支隊精干力量趕赴現場,指揮破案。濟寧市局黨委書記、局長周鳳文對此案高度重視,親自聽取匯報,并于7月12日組織刑偵支隊、鄒城市公安局、嘉祥縣公安局負責人,召開案情分析會,提出指導意見,為案件偵破提供了強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民警在收集證據.
民警在收集證據.
民警在走訪調查.
嫌疑人指認作案現場.
嫌疑人在指認拋尸現場.
嫌疑人在指認拋尸現場.
經勘查,現場位于北宿鎮(zhèn)西崗村西側、白馬河東側一偏僻荒涼的排灌站內,尸體面朝下漂浮于排灌站泵房下兩米多深的水面上;打撈后發(fā)現,死者未著外衣,雙手被用繩子反綁,身下用鐵絲捆綁一塊青石,已高度腐爛。經尸檢:死者為男性,年齡50多歲,身高1.5米左右,尸表無明顯外傷,系被扼壓頸部窒息死亡,死亡時間大約在飯后4-6小時。根據現場勘察情況、尸檢情況,專案組指揮部及時匯總、研究、分析,判斷發(fā)現死者的現場為拋尸現場,死者從水下漂浮上來的天數為7天左右,作案人員對現場環(huán)節(jié)較為熟悉。專案組以現場為中心,兵分多路開展工作,查找尸源,收集現場周圍村莊和人員的相關證據、信息,發(fā)放協查通報,同時注意收集電視報刊失蹤人員信息,圍繞尸源刻畫摸排犯罪嫌疑人。7月10日上午,專案組摸排到重要信息:嘉祥縣一失蹤人員,體貌特征和死者高度吻合。偵查人員迅速趕赴嘉祥縣,經走訪調查和DNA鑒定,確認死者系周某某,男,59歲,單身,嘉祥縣萬張鄉(xiāng)人,自2002年到嘉祥縣疃里鎮(zhèn)疃里村閆某某家打工、吃住,三年前與閆某某合伙養(yǎng)兔子、賣飼料;平時獨自一人在閆家居住,6月28日凌晨1時許,鄰居曾聽到其院內激烈的狗叫聲,之后便失蹤無音信;其屋內有翻動跡象,大約6000余元貨款不見了,夏天穿的衣服、拖鞋留在屋內。專案組結合調查情況,認定鄒城市北宿鎮(zhèn)西崗村為周某某被殺案拋尸現場,嘉祥縣疃里鎮(zhèn)疃里村為殺人現場。
專案組多措并舉,全面開展偵查工作:認真勘查周某某在疃里村閆某某家的住所,固定、提取相關痕跡物證;有重點地排查熟悉其經濟情況人員、生意往來人員、熟悉案發(fā)現場人員、熟悉拋尸現場人員、矛盾對立人員以及周圍附近重點人口;進駐疃里村,全面調查周某某及其近親屬、閆某某等人的情況;及時調取重點時段疃里村周邊及路口可疑人員、車輛的視頻監(jiān)控錄像,結合現場物證、作案手法、特點進一步細致刻畫犯罪嫌疑人,縮小偵查范圍。通過調查走訪得知:鄒城市太平鎮(zhèn)太二村村民李某某與周某某有生意往來,熟悉案發(fā)現場情況和拋尸現場環(huán)境,且在某某成失蹤前后曾在嘉祥縣疃里鎮(zhèn)活動。專案組經大量調查,確定李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于7月13日果斷行動,將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在太平鎮(zhèn)太二村其家中抓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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