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名在作案時還未成年,現(xiàn)年19歲的年輕人和他的共犯,現(xiàn)年22歲的Taylor Lewis Schmidt于上周在ACT最高法院承認了2011年在Braddon殺死趙亮的罪行。法庭原定于周三(4日)進行一場爭議事實聆訊會,因為控方和辯方在一些案件細節(jié)上無法達成共識。但在聆訊會之前,雙方就在犯罪事實上持一致態(tài)度,檢控官隨后向法庭呈交了一份修定版的聲明。
2011年8月4日凌晨4點,來自Gungahlin的趙亮在從墨爾本回到堪培拉后,由于打不到出租車,因此決定步行回家。不料這個決定卻讓他付出了生命的代價。
據(jù)悉,趙亮曾打電話跟母親說他打算走回去。他的母親最后還是決定去接兒子,但是沒有給他打電話。她開車在Civic一帶找了一圈又一圈,卻始終未見到他的蹤影。當天清晨6:40,一位路人在一棵樹旁發(fā)現(xiàn)了趙亮滿身是血的尸體。他是死于嚴重的頭部創(chuàng)傷。
法庭文件顯示,Schmidt和同伙在作案前于Dickson喝了酒,吸食了大麻,隨后就決定出去“找個賺錢的(do an earner)”搞點錢。兩人帶了一把大砍刀和一根棒球棍,沿著Northbourne Avenue向市里走去。
據(jù)悉,Schmidt曾在途中用棒球棍敲碎了一個公交候車亭和一輛泊車的擋風玻璃。兩名案犯去了Turner的朋友公寓,并在那兒喝了葡萄酒。隨后,兩人帶著武器離開了,說是要出去弄點錢回來。
案犯在Braddon的Northbourne Flats附近地區(qū)盯上了獨自夜歸的趙亮,上前把他打倒在地后,將他拖了好幾米到一條人行道上,之后在那兒偷走了他的手機和21元現(xiàn)金。
兩名案犯都記得Schmidt用棒球棍擊打趙亮,導致他發(fā)出了大聲的呼救聲。據(jù)悉,那名年輕的案犯隨后便以威脅性的姿勢揮舞著大砍刀,威嚇趙亮“安靜點”,但這之后發(fā)生的事情,他聲稱完全記不起了。
法庭文件并未提供致命襲擊的詳細信息,只是指出那名當時還未成年的年輕人除了Schmidt大吼的“快跑”外,什么都不記得了。據(jù)悉兩人隨后滿臉是血地回到了朋友的公寓,他們在那換了衣服,藏起了武器,回到了Dickson的住所。
此前的報導還指出,有證人告訴警方,在趙亮被害之前,他們曾聽到兩名案犯在商議暴打亞裔人的事情,而趙亮之所以被盯上,也僅僅因為他是亞裔。據(jù)悉,Schmidt在作案前曾在朋友家叫囂要“痛毆亞裔人”。
Schmidt和他的共犯目前仍收押在監(jiān)。Schmidt將于10月份出庭繼續(xù)受審,那名年輕人則將于本月末再次出庭。http://news.sohu.com/20130905/n385936247.shtmlnews.sohu.comfalse中國新聞網http://www.chinanews.com/hr/2013/09-05/5248170.shtmlreport1330中新網9月5日電據(jù)《澳洲日報》報道,于2011年致死27歲華男趙亮(LiangZhao,音譯)的案犯之一聲稱他不記得當時的情形了。這名案犯預計將于本月末被判決。 (責任編輯:UN628) 原標題:澳洲一華裔男子遭暴力搶劫致死 案犯受審稱失憶 相關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