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司法所的同志,不然我不可能順利拉走我的嫁妝,真打起架來,后果不堪設想……。”該鎮(zhèn)韓楊村村民楊某某對司法所調解員充滿了感激。原來,楊某某和前夫協議離婚后去拉嫁妝,結果遭到前婆婆的阻攔。娘家去拉嫁妝的十幾號人個個拔劍弩張,一場械斗眼看就要發(fā)生。司法所調解員及時趕到現場,講解相關法律法規(guī),說明了一旦發(fā)生械斗的后果,對雙方進行了批評教育,終使雙方放棄了錯誤做法,楊某某得以順利拉走嫁妝。
這是司馬司法所調解眾多家庭矛盾糾紛的一個縮影。近年來,婚姻家庭矛盾糾紛數量逐年上升,且呈現出多樣性和復雜化的趨勢。鎮(zhèn)司法所堅持把婚姻家庭糾紛調解作為調解重點工作,處理婚姻家庭糾紛時,堅持牢固樹立大局意識,全力化解矛盾,維護社會穩(wěn)定。
加大法制宣傳力度。鎮(zhèn)司法所將《婚姻法》、《婦女權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法規(guī)納入普法規(guī)劃,加強普法的宣傳和培訓工作。婚姻家庭矛盾糾紛的產生大多因為不懂法、不知法、不守法,該司法所充分發(fā)揮普法宣傳職能,通過深入農村開展法律知識講座、放映法制電影、發(fā)放法律普及讀物等活動,加大與婚姻家庭生活緊密相關的法律普及力度,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知法守法;顒又泄蚕蛉罕姲l(fā)放法律宣傳讀本700余份,當面解答群眾咨詢200余人次。
建立多元化調處機制,化解婚姻家庭糾紛。著力構建矛盾糾紛大調解工作體系,充分發(fā)揮第一道防線作用,構建婚姻家庭危機干預機制,對婚姻家庭糾紛做到定期排查,真正做到發(fā)現在先,教育在先,調解在先。針對不同年齡、不同層次的當事人和案件特點,廣開調解渠道,如邀請當事人尊重的、在家庭中資歷較深、威信較高的親屬調解,邀請當事人所在的村委會、婦聯等組織或其鄰居協助參加調解,邀請調解人民調解員、司法所分析產生糾紛的原因,努力化解糾紛,消除影響家庭穩(wěn)定的不安定因素。通過這些機制的運行,全鎮(zhèn)排查發(fā)現婚姻家庭糾紛35起,成功調解婚姻家庭矛盾30起,成功率100%,使大量的婚姻家庭矛盾消滅在萌芽狀態(tài),避免了事態(tài)惡化。
加強法律援助,扶弱幫困。鎮(zhèn)司法所積極拓展婚姻家庭糾紛調解的新途徑,對婚姻家庭糾紛弱勢當事人及時提供法律援助。將法律援助與人民調解結合起來,對于家庭暴力受害者和得不到贍養(yǎng)的老人,司法所積極提供法律援助,幫助弱勢當事人通過法律手段予以解決,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尤其是婦女兒童和老人的合法權益。當家庭糾紛難以得到妥善化解時,司法所通過代寫訴狀,代理向法院提出訴訟等形式積極提供法律援助,想方設法降低婦女、老人的維權成本,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并堅持把訴前調解、訴中調解和判前調解相結合,使調解貫穿于訴訟全過程,使矛盾糾紛給家庭的影響降到最低。(楊艷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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