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13名毒犯4人死刑9人死緩
本報青島11月29日訊 (記者 周衍鵬 通訊員 牛傳勇 時滿鑫) 29日下午,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即墨普東刑事審判法庭集中宣判9起重大毒品犯罪案件,72名毒品犯罪分子獲刑。其中,徐強等4人被判處死刑,9名被告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zhí)行,另有8名被告被判無期徒刑,其余51名被告分別被判十五年至二年有期徒刑。
被告人徐強,四川省成都市人,1989年3月9日出生,多次向諸城人王清龍、陳常友販賣冰毒共計1465.3克,氯胺酮49.3克。王清龍、陳常友將毒品在青島市銷售。
市中院認為,被告人徐強販賣毒品數(shù)量大,且系累犯,依法應從重處罰,決定對其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鑒于被告人王清龍、陳常友檢舉揭發(fā)他人犯罪,分別有立功和重大立功表現(xiàn),依法從輕處罰。對王清龍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zhí)行。判處陳常友無期徒刑。
據(jù)市中院刑一庭庭長劉世明介紹,對販毒數(shù)量大、主觀惡性深、社會危害性嚴重的犯罪分子,量刑時從嚴從重。本次集中宣判的72人,有犯罪前科者居多,毒品犯罪人員呈“家族化”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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