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審計揪出黑手
"天天停電,日子沒法過了!"去年下半年,濟南市某村居居民李女士向濟南市政府工作人員抱怨道。其實,在李女士所在的村居,這樣的抱怨已經在村民口中掛了三年。記者從濟南市審計局獲悉,濟南市天橋區(qū)審計局在對該村財務收支審計中發(fā)現,該村會計、出納、電工等5人采取收不入賬等手段,在3年多的時間里涉嫌侵占集體資產及挪用公款130余萬元。
自2011年以來,濟南市某村居因電費長期虧損,不能及時向供電部門繳納電費造成停電狀況頻出,村民多次向村委會反映得不到解決,加上該村因換屆不成功致使村兩委處于癱瘓狀態(tài),引起群眾強烈不滿,從而多次到濟南市、區(qū)兩級政府上訪。為解決群眾訴求,濟南市天橋區(qū)政府安排區(qū)審計局對該村進行了財務收支審計。
審計組審計發(fā)現,該村居財務管理混亂,原支部書記與原居委會主任之間缺乏相應的制約機制,多頭管理、多頭開支,特別是水電費收繳長期疏于管理,2006年至2012年6年的時間虧損額高達1100余萬元。為核實電費虧損的真實性,審計人員對該村居收取的居民、租賃業(yè)戶、公用設施用電、房地產開發(fā)項目用電等全部用電業(yè)戶及單位的用電情況、收款票據情況進行了全面審計,把收款收據號碼、收款金額、電表起止數等數據整理成Excel表格,導入AO審計系統(tǒng)中,利用AO系統(tǒng)精準的查詢、分析功能,審查出該村居2009年1月至2012年4月收取電費的收款收據金額與記賬金額嚴重不符,相差110.45萬元。
審計人員為了不打草驚蛇,將審計發(fā)現的問題并未與會計核實原因,而是及時向區(qū)紀委主要領導作了匯報,2012年9月濟南市天橋區(qū)紀委組成了由紀委、公安、審計組成的專案組,對負責水電收繳相關人員個人銀行賬戶交易情況等進行調查,基本掌握了會計、出納、電工等5人采取收不入賬、涂改票據、收據上下聯分開等手段,在3年多的時間里涉嫌侵占集體資產及挪用公款130余萬元的犯罪事實。2013年12月,濟南市天橋區(qū)法院依法對負責收繳電費的出納員以侵占集體財物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會計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3名電工分別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4年。記者 張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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