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悉,日本政府還考慮在防衛(wèi)裝備的出口對象國,將武器轉移至第三國時,所需的日方事先同意手續(xù)中設置例外。日本政府將于近期向自民、公明兩黨的安全保障項目小組提出方案,爭取3月在內閣會議上通過。
基于《武器出口三原則》制定的武器禁運政策在民主黨執(zhí)政的2011年時被大幅放寬,允許出于人道主義目的提供防衛(wèi)裝備,并允許國內企業(yè)參與國際共同開發(fā)。
然而國際機構未列入出口對象,加上出口對象國在轉移給第三國時必須經(jīng)過日方事先同意,日本政府內有意見認為“限制很大”。http://news.sohu.com/20140211/n394743653.shtmlnews.sohu.comfalse中國新聞網(wǎng)http://www.chinanews.com/gj/2014/02-11/5820702.shtmlreport437中新網(wǎng)2月11日電據(jù)日本共同社報道,10日,日本政府相關人士透露,政府正在考慮修改事實上曾禁止武器出口的《武器出口三原則》,研究允許向在國際紛爭中持中立立場的國 (責任編輯:UN644) 原標題:日本欲修改武器出口三原則 擬允許出口防衛(wèi)裝備 相關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