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huán)球網(wǎng)綜合報道】據(jù)美國《基督教科學箴言報》10月22日報道,當?shù)貢r間22日早晨,加拿大國會大廈附近發(fā)生槍擊案,最終導致一名執(zhí)勤士兵和槍手本人喪生。報道稱,加拿大對槍支的管制遠比美國嚴格,而本案中槍手使用的長桿槍原屬限制級槍支,但哈珀政府于2012年廢除了這一限制。
據(jù)加拿大廣播公司報道,被擊斃的襲擊者為男性,黑發(fā),持有一把長桿槍。目擊者稱,襲擊者首先在國會大廈附近的戰(zhàn)爭紀念碑向一名站崗的士兵開槍,隨后進入國會大廈。據(jù)電視報道,大廈內(nèi)發(fā)生多次槍擊,槍手人數(shù)等信息尚不明確。受傷的士兵已送往醫(yī)院救治,國會大廈已被緊急封鎖,報道稱總理斯蒂芬·哈珀和其他高級官員目前均安全。
槍擊案過后,人們總是會思考槍支管制的意義。雖然不像美國一樣由憲法保護槍支持有權(quán),槍支管制在加拿大也是頗具爭議的話題。1989年蒙特利爾一起槍擊案中,14名女性喪生。加拿大自由黨政府著手加強槍支管制,以防止類似悲劇重演。與美國不同的是,美國的槍支管理法律是由各州獨立制定的,而加拿大則由聯(lián)邦政府統(tǒng)一制定。
根據(jù)加拿大法律,槍支分為三類:禁止級、限制級和非限制級。禁止級的槍支包括短管手槍、短獵槍、步槍和自動武器。限制級的槍支包括不屬于禁止級的其他手槍、槍管長度在47cm以下的半自動武器。另外,特定的武器可能被單獨定義為限制級或者禁止級,例如大容量彈匣是禁止級的武器,不管它被用在了什么樣的槍支上。
在加拿大,任何槍支都必須有聯(lián)邦政府的許可證才能合法持有,公民通過了政府組織的槍支使用安全課程后才有資格申請五年期的許可證。對于有意持有限制級或禁止級武器的居民,他必須學習額外的安全課程,并且武器的詳情要在政府登記。
加拿大曾要求所有長管武器都要在政府登記,這項條款在2012年被哈珀領導的政府廢除,但是這引起了極大的爭議。加拿大的警察可以按規(guī)定持有槍支,并且他們在工作中使用的槍支不受管制法案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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