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省煙草專賣局黨組成員、副總經理宋新忠做客《陽光政務熱線》 記者 黃鵬偉攝
10月29日,省煙草專賣局黨組成員、副總經理宋新忠做客《陽光政務熱線》 記者 黃鵬偉攝
齊魯網10月29日訊 (記者 黃鵬偉) 10月29日,山東省煙草專賣局黨組成員、副總經理宋新忠及相關部門負責人做客《陽光政務熱線》。針對許多聽眾電話咨詢申請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問題,省煙草專賣局對此進行了詳細解答。
省煙草專賣局介紹,在2007年國家發(fā)改委公布《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國家發(fā)改委令第51號)中,對申請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共規(guī)定了四個條件:1、有與經營煙草制品零售業(yè)務相適應的資金;2、有與住所相獨立的固定經營場所;3、符合當地煙草制品零售點合理布局的要求;4、國務院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特別需要注意的是,與過去要求相比,《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對申領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所具備的條件作了更加具體的規(guī)定,例如對取得零售許可證要求的第二個條件,由原來的"固定經營場所"改為"有與住所相獨立的固定經營場所"。
同時,《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對制訂合理布局規(guī)劃作了進一步規(guī)定,即“制訂煙草制品零售點合理布局規(guī)劃時,應當根據轄區(qū)內的人口數量、交通狀況、經濟發(fā)展水平、消費能力等因素,在舉行聽證后確定零售點的合理布局。煙草制品零售點合理布局規(guī)劃、經營資金要求和經營場所條件,由縣級以上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制定,并報上一級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另外,據記者了解,殘疾人等社會弱勢群體在辦理卷煙零售許可證時可以享受一些優(yōu)惠政策。國家煙草專賣局制定的《關于加強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管理穩(wěn)妥推進卷煙零售點合理布局工作的通知》中明確規(guī)定:對社會特殊群體,如殘疾人、軍烈屬、下崗職工、待就業(yè)應屆大學畢業(yè)生等予以政策傾斜并優(yōu)先辦理。社會特殊群體在申請辦理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時,要提交相應的證明材料。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將在材料審核、實地核查、文書送達等方面提供便利條件。
相關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