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拉巴馬州巡回法院法官威金斯于上月17日開庭,傳召500多名犯人,要求他們補繳罰款或堂費,“如果沒有錢,就到法院外的捐血車捐血,然后把收據帶回來作證”,否則就要坐牢。威金斯聲稱,捐血后每人可獲得100美元的罰款“折扣”。
威金斯“錢債血償”的判決遭到強烈批評,人權團體“南方貧窮法律中心”(SPLC)認為威金斯事前沒有了解被告的支付能力,不但不尊重司法道德,還違反美國及亞拉巴馬州憲法。SPLC指部分犯人捐血后,并沒有獲得任何“折扣”,只是免于入獄,罰款金額和捐血前一樣。
有專家批評,此舉是強迫犯人接受入侵式懲罰,對他們和公共衛(wèi)生均沒有好處。據報有年老犯人捐血后當庭暈倒,也有年輕犯人因為不滿做法,在庭上抗議后被帶走。威金斯拒絕回應報道。 相關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