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訊 (淄博臺記者 齊苒苒)張店的楊女士買了一輛新車,本來一直很高興,但是買車之后入的保險,卻讓她傷透了腦筋。
據(jù)山東人民廣播電臺《直播山東》報道,11月15號,楊女士從淄博遠方泰達汽車4S店買了一輛新車,在工作人員的建議下她直接通過車行購買了一份車險。但是,當時楊女士并沒有仔細看保險合同。回到家,楊女士覺得她在4S店買的車險并沒有用,于是就想退保?墒侨宕握4S店,對方的答復都是否定的。
找4S店不成,于是楊女士又去找保險公司,但是保險公司的工作人員卻答復說,必須要通過4S店出一份證明才可以退。
無奈之下,楊女士找到記者,并一同來到了4S店。遠方泰達4S店銷售人員表示,保險合同上明確寫著保險不能退。
銷售人員還表示,如果真的想退,他們可以退,但是需要楊女士把贈送的東西拿回來。
買保險送贈品,原來里面還有這一層,可車行這么做符合相關(guān)規(guī)定嗎?為此記者也咨詢了律師
律師表示,“從本車行購車,必須通過本車行購買保險,該規(guī)定屬于強制捆綁消費。如果車行和購車者,明確約定通過本車行購車,車行將提供贈品的話,那么車行的行為就不屬于強制捆綁消費。如果保險公司認為,投保人提出的投保要求符合規(guī)定,那么就應(yīng)當直接為投保人辦理退保手續(xù)。”
最后律師表示,楊女士可以向工商部門進行投訴維權(quá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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