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 方 通 報
2月8日,濟寧市公安局高新區(qū)分局對故意隱瞞武漢旅行史的李某一、張某依法行政拘留。1月22日,李某一(男,34歲,濟寧高新區(qū)人)、張某(女,33歲,武漢市武昌區(qū)人)夫婦從湖北武漢駕車回濟寧。到濟后未向所在社區(qū)報備,不主動居家隔離。后被群眾舉報,在工作人員核實信息時,謊稱1月13日從武漢返回濟寧,刻意隱瞞真實行程和活動,提供虛假信息,阻礙執(zhí)行職務。且在隔離期間,擅自外出,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造成影響。目前,李某一、張某以妨礙執(zhí)行職務違法行為,分別被依法處以行政拘留七日的處罰。
警 方 提 醒
廣大市民要嚴格遵守疫情防控相關規(guī)定,積極配合參與疫情防控工作,如實說明自己的居住史、旅行史、途徑史、接觸史等,如有隱瞞,公安機關將予以嚴厲打擊。
來源:濟寧平安高新區(q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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