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朱治華實習生鐘智) 今天上午,最高國民法院頒布中央20個部門聯合下發(fā)的《關于建立和完善履行聯動機制若干問題的看法》,最高法有關負責人表現,如果被履行人拒不履行,那么將面臨不能貸款、買賣房等。
據懂得,1999年以來,全國先后開展了四次較大范圍的集中清算履行積案運動,執(zhí)結了一大批疑難案、“骨頭案”,履行難問題在必定程度上得到緩解。
但是目前仍然面臨艱苦:被履行財產難尋的局面仍未好轉;應履行財產難動的情況仍很廣泛;協助履行人依然難求;特別主體依然難碰。這些問題的存在,多年來的實踐證明,單靠法院一個部門、只通過強迫履行一種道路,履行難問題無法從基本上得到解決。因此目前解決履行難問題的要害環(huán)節(jié)是建立多部門的聯動機制。
據介紹,目前各級國民法院已經建立了履行案件的數據整合系統(tǒng),700多萬件案件在系統(tǒng)當中,每年兩百多萬件案件需要履行,再加上有一些往年沒有履行的積案,目前,全國700多萬件案件仍然在履行過程中。
目前履行案件已經進入信息平臺,在必定程度上已經向社會開放,部分案件已經能夠查詢到案件的履行情況,但是不全面,軟件升級后將全面向社會頒布。
據介紹,這20個聯動部門將成立領導機構,機構辦公室負責宗旨和諧,需要聯動機制啟動的時候,每個成員單位都有聯絡員,和諧渠道暢通。
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管理部門應當協助國民法院及時查詢有關房屋權屬登記、變更、抵押等情況,協助國民法院及時辦理房屋查封、預查封和輪候查封及轉移登記手續(xù),并將有關情況及時告訴國民法院。
被履行人正在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等手續(xù)的,根據國民法院協助履行通知書的請求,結束辦理相干手續(xù)。
最高法有關負責人表現,目前最高法正在起草有關履行難問題的法律討論稿,該討論稿共406條,將更加細化和完整,籌備提交全國人大審議,盼望能通過立法從基本上解決履行難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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