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審計廳今日發(fā)布關于玉樹地震抗震救災資金物質跟蹤審計成果的公告,截至2010年7月9日,全省各級審計機關共對省本級和17市玉樹地震救災資金物質籌集、撥付及管理情況進行了3次跟蹤審計,目前絕大部分捐贈資金已按請求結算列支完畢或匯繳至國家對口主管部門。審計未發(fā)明貪污挪用、徇私舞弊等重大違紀違規(guī)問題,但存在捐贈資金物質上劃、調撥不及時等問題。
據統(tǒng)計,截至2010年7月9日,全省共募集救災資金23393.47萬元,其中投入財政性資金800萬元,民政部門接收捐贈資金 4135.75 萬元,紅十字會接收捐贈8446.15萬元,慈善總會接收捐贈9928.08萬元,其他83.49萬元。支出22029.51萬元,其中匯繳上級20895.9萬元,直接撥付災區(qū)917.87萬元,本省直接應用98.02萬元,其他支出117.72萬元,結存1363.96萬元。
全省接收救災捐贈物質折價1705.64萬元,其中民政部門 1.38 萬元,紅十字會845.29 萬元,慈善總會 858.97 萬元;支出 1426.31 萬元,其中上級調撥5萬元,撥付災區(qū) 1421.31 萬元;結存 279.33 萬元。
全省結存資金1363.96萬元中的100.81萬元為各級紅十字部門按照《中國紅十字總會關于進一步加強青海玉樹地震捐贈款物管理的通知》第五項請求,“為做好捐贈資金逐級匯繳工作,對 5月20日以后必須據實列支的項目支撐費,可按照不高于本級募集資金總額 1% 的比例盤算并預留”的規(guī)定留存的項目支撐費。另有省本級留存1245.52萬元,因為各市匯繳到省對口主管部門時間較晚,各主管部門未能在規(guī)定期限內上繳。
審計成果表明,目前絕大部分捐贈資金已按請求結算列支完畢或匯繳至國家對口主管部門。 審計未發(fā)明貪污挪用、 徇私舞弊等重大違紀違規(guī)問題,但存在捐贈資金物質上劃、調撥不及時等問題。截至2010年7月9日,仍有個別市未按規(guī)定上劃資金,涉及4 個市的5 個部門,共計 17.63萬元。部分捐贈物質調撥不及時,省市各級仍結存捐贈物質279.33萬元未調撥。
對審計發(fā)明的問題,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已進行積極整改。經7月 20 日調度核實,省本級留存的1245.52萬元資金已全部匯繳上級主管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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