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運發(fā)動出生的常某,不僅拿到了大學文憑,還進入中糧團體做到了銷售總監(jiān)的地位上。就在常某順風順水的時候,他因受賄240余萬元下馬。昨天,東城法院開庭審理了常某受賄一案,對于其是否國家工作人員的身份,控辯雙方展開了爭辯。
轉(zhuǎn)型五年成銷售總監(jiān)
“我全都認罪!弊蛱,常某坐在被告人席上聽完公訴人宣讀完起訴書后,對于自己受賄240余萬元的事實沒有辯護,常某答復問題時,聲音并不大(如圖)。即將迎來45歲誕辰的常某,1965年出生在河北張家口,14歲進入體校,兩年落后入河北體工大隊,常某還獲得過多次北京市舉辦的足球比賽的冠軍。
常某后考入中央民族大學消息系,畢業(yè)后分配到報社做記者,1994年,常某進入中糧團體做行政工作,工作四平八穩(wěn)。2001年,提升到房管科科長的常某有了到一線部門工作的念頭,“我那時36歲了,想有個更好的職業(yè)計劃!背D撤Q,他向領導懇求,得以調(diào)任到北海糧油任業(yè)務員。兩年后,常某就升職為經(jīng)理,直至成為總經(jīng)理助理,常某的轉(zhuǎn)型獲得了成功。隨后在公司調(diào)劑之后,常某從2006年起擔負油脂部總經(jīng)理,即銷售總監(jiān)一職,同時擔負東海糧油張家港工廠的銷售負責人。
經(jīng)銷商為其“服務到位”
權利越來越大的常某,剛一上任就被拉下了水。對于自己受賄的時間和金額,常某稱“記不太清了”。2007年和2008年春節(jié)前,常某接收了多家油脂貿(mào)易公司的賄賂,共計240.9萬元!坝袔准夜,每年都送給我10萬元!背D痴f,一家公司的老板郭某送錢的數(shù)額最大,每次都在50萬元以上。而他也主動向郭某要過錢,“我說要買房,向他借錢,但其實也不籌備還。”常某以同樣的方法向別的經(jīng)銷商也借過錢,但在案發(fā)前如數(shù)歸還。
經(jīng)銷商郭某稱,當油脂限量供給時,他提前和常某打聲召喚,就能得到盡可能多的貨,而且價格上常某也努力照顧!拔业姆⻊蘸艿轿!倍诔D晨磥,掙得缽滿盆滿的郭某送給他錢,也是理所應當?shù)摹?/p>
去年8月,常某得知郭某因行賄被調(diào)查后,起初打算串供,后來主動向中糧團體紀檢部門交待,并將全部贓款交出。常某在最后陳述時深深檢查,“80歲的老母親天天等我的電話,5歲的兒子盼著我?guī)еビ變簣@”。常某盼望法院對其從輕處理。
■爭辯焦點
是否國家工作人員刑期差5年
雖然常某對受賄的事實供認不諱,但對其身份的認定,檢方和辯方存在明顯地分歧。檢方認為,常某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其行動侵犯了國家工作人員的職務廉潔性。但常某的辯護人向法院提交了一系列常某所供職的中糧控股的年報等材料,試圖證明常某所在的公司并非國有企業(yè),而且經(jīng)過多次職務調(diào)動,常某也不能視作中糧團體的國家工作人員。
但檢方也在舉證階段出具了中糧團體的證明,認定常某是由中糧團體安排到中糧控股工作,他還是中糧團體員工,退休后也由中糧團體統(tǒng)一管理。如果檢方認定常某是國家工作人員成立,檢方建議對常某在10年至11年之間量刑,而常某的辯護人以常某是非國家工作人員身份受賄,建議在5年之內(nèi)量刑。
晨報首席記者 王彬文
首席攝影記者 吳寧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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