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拉斯克基金會將臨床醫(yī)學研究獎授予81歲的中國中醫(yī)研究院研究員屠呦呦,以表彰其在治療瘧疾的青蒿素研究中的貢獻。與此同時,爭議之聲也再次出現。有人認為“屠呦呦既不是最先發(fā)現青蒿提取物抗瘧作用的人,也不是首先分離到抗瘧有效單體的人,這些研究成果也不是在她指導下取得的,將功勞全歸給她一人,不公平也不合理,與歷史事實不符”! “匆恍┤祟A測,拉斯克獎是諾貝爾獎的風向標,也許屠呦呦在未來能獲諾貝爾獎,照樣會引起不公平的爭議。那么,如何看待這種不公?
首先要談的是,現在諾貝爾獎的評選,多是極力照顧到對一項研究成果做出重要貢獻的研究人員。在最近十多年,尤其是其生理學或醫(yī)學獎的獲獎者一般都達到了三名。以此觀之,如果屠呦呦能獲諾獎,至少還有二人應當一道獲獎,如此就可能會淡化不公平的觀感。但是,由于青蒿素的發(fā)現和臨床應用確實是一個很大的集體研究項目,即使諾貝爾獎授予了三人,也還會掛一漏萬,不公平感同樣會產生。
事實上,在諾貝爾獎歷史上也有很典型的不公平事例。吳健雄與李政道、楊振寧一道發(fā)現了宇稱不守恒原理,后二者從理論上提出了這個原理,而前者是從實驗中證明了李、楊二人的理論。但是李、楊二人,因宇稱不守恒原理而獲得了1957年的諾貝爾物理學獎,吳健雄卻未獲獎。
歷史當然可能一再重演。假如我們預測到青蒿素能夠獲諾獎,并且也預測到可能引發(fā)不公平的爭議,這種爭議是否會影響到諾貝爾獎的評選?假如評委們知道了青蒿素可能是一個燙手山芋,會不會為了避嫌而不考慮青蒿素?如此一來,豈非中國人的巨大損失?不可回避的是,如果屠呦呦獲得諾獎,當然有一部分人會因此感受到不公和傷害,因為他們同樣為青蒿素的發(fā)現和應用貢獻了巨大的聰明才智。
看待公平和不公都是相對的。世上沒有絕對的公平,只有相對的公平。而且,歷史評價也絕不會遺漏那些為人類文明做出重要貢獻的個人。例如,吳健雄沒有獲得諾貝爾獎,但獲得了由一位以色列工業(yè)家捐款設立的“沃爾夫獎”,該獎評選的一個原則是挑選那些應該獲得諾貝爾獎而沒有獲得的人。
“上善若水,水善利萬物而不爭。”這應當是人們做事,包括科研和善行的最高境界,就像水的品性一樣,澤被萬物而不爭名利。更何況還有那些拒絕諾貝爾獎和其他大獎的人,如俄羅斯著名數學家格里戈里·佩雷爾曼,因破解“七大數學難題之一”的龐加萊猜想,而被美國克萊數學研究所獎勵100萬美元獎金,但他拒絕了這筆獎金。同樣,薩特也拒絕了諾貝爾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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