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女來文登會網(wǎng)友遭惡男強奸
11月16日,犯罪嫌疑人張某被文登市人民法院以強奸罪、強制猥褻婦女罪正式批捕。7月22日晚,張某在文登市一酒店附近,采用暴力手段對兩名來文登見網(wǎng)友的外地女子實施猥褻,并將其中一名女子強奸。
7月23日凌晨,文登市刑偵大隊接到一女子報案稱,一男子在市區(qū)一酒店附近采用暴力手段,將她的一名同伴強奸。民警調(diào)查得知,女子張某和尹某于7月22日早乘車到文登會見網(wǎng)友,二人到文登后卻怎么也打不通網(wǎng)友的手機了,由于在來文登的路上丟失了錢包,兩人一天滴水未進。當日晚9時許,兩人在市區(qū)肯德基店附近遇見一名男子張某,便上前請求給她們點兒吃的。張某花40余元錢請二人到飯店飽餐了一頓。吃過飯后,兩女子向張某提出借點錢做路費回老家,張某答應(yīng)后從口袋里掏出200元錢給了她們,并打車送二人到了汽車站。
在途經(jīng)市區(qū)一酒店前公園時,張某突然要求出租車停車,等三人下車后,張某便對兩名女子拳打腳踢,稱二人要以陪睡覺的方式回報他。見二人不答應(yīng),張某便采用暴力手段將尹某強奸。之后,張某將二人帶到汽車站附近旅館,對兩人進行猥褻。尹某趁上廁所之機打電話報了警。
11月5日,辦案民警在男子張某家中將其抓獲。(實習(xí)記者 于丹丹 通訊員 張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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