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齊魯晚報10月13日訊,汶上縣康驛鎮(zhèn)的卜某為幫兒子逃避刑事責任,請他人幫忙做偽證,證明其兒子未滿16周歲,尚不夠刑事處罰年齡。近日,卜某和做偽證的蘇某因涉嫌偽證罪被汶上縣人民檢察院批捕。
據(jù)汶上縣刑警大隊二中隊民警介紹,5月1日下午,卜某的兒子卜某某無證駕駛摩托車與對行騎摩托車的王某相撞后逃逸。事后,王某經搶救無效死亡。經交警部門認定,卜某某應負事故主要責任。5月7日,卜某某投案自首。卜某為了幫助其兒子逃避刑事制裁,指使時任村干部的蘇某等人在汶上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事時做偽證。蘇某聲稱與卜某是多年鄰里,并以村干部的名義證明卜某某于1994年8月份出生,其身份證上1991年1月的出生日期不正確。
民警調查發(fā)現(xiàn),經卜某某其他親屬證明,蘇某等人提供的卜某某出生日期不實,卜某和蘇某等人也因此被捕。據(jù)汶上縣刑警大隊二中隊隊長李廣信介紹,按照法律規(guī)定,不滿16周歲的公民,無法追究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責任,只能追究其民事賠償責任。
目前,此案還在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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