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不起,諒解我一向來都不把抄襲說是“抄襲”,我習慣說成“強奸”,原因是我自認“抄襲”給人的感到是小事,沒什么好大驚小怪的,而“強奸”這字眼就不同了,就算成不了大事,也足夠可以成為人們議論的焦點話題。
所以,我在此滿懷不樂地宣布,我的作品被人“強奸”了!
也同時可以說成被“輪奸”了,因為被“強奸”的人不只一個。
案發(fā)地點就在“好心情原創(chuàng)文學”。
至于誰是“強奸”我作品的那個“王七”的哥哥“王×”,我當然有證有據,絕不冤枉好人。
當然,當我指出“疑犯”的時候,“疑犯”可以辯駁說他并非“強奸”,只是轉載而已。
那我就有更足夠的證據可以告他“非禮”。
何為“非禮”?
對我而言,沒有先獲得批準或授權就私自轉載,便是“非禮”。
而轉載的作品,沒有聲明轉載自那里,又不尊重原作者,明白注明原作者是誰,只管一字不漏的抄過去貼在自己版上,當成是自己寫的,就當是“強奸”。
再來,在一全部過程的產生當中也允許能還有“幫兇”,這問題也不容疏忽。
我不知道對于這宗事,大家會怎么看?如何想?
我再三的自問就此罷休嗎?卻沒有措施讓自己心理平衡下來,一直感到太不值了,我挖空心思把自己的腦汁化為文字,然后還要花時間把字一粒粒的碼上,都來不及博得喝彩,一大篇的血汗已經成為複製貓的杰作,大慷慨方漂美麗亮的呈現(xiàn)在別人的版上了。
雖然有句話說“天下文章一大抄”,可是像這樣的抄法,也實在是太過份了吧?
簡直可以說是沒有人性的作為。
我想我要是能夠容忍,那我本質何在?
是以,我除了耍性子,要給些色彩人家看之外,也要呼吁所有和我有同樣遭遇的寫作者,來個有聲音的抗議,別老憋著不敢吭聲,讓那些無恥的抄襲王八感到我們這群乖乖創(chuàng)作的作者是天下大傻瓜,好欺負的文癡!
另外,我要說的是,我在網上千挑萬選,選上了“好心情原創(chuàng)文學”作為我發(fā)表創(chuàng)作的媒體,那是因為忠于原創(chuàng),二來也是出自于對“好心情原創(chuàng)文學”投了信任票。
因此,我真的盼望我的授權委托會是正確的。
“好心情原創(chuàng)文學”應當不會辜負眾望,所標著的“原創(chuàng)作品版權所有,未獲得書面授權不得轉載,好心情原創(chuàng)文學保存追究法律義務權利”也都不會是句美麗的空話。
我真不愿信任,我信任委托的媒體最后成了“強奸”抑或“非禮”的“幫兇”。 相關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