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抄襲說了這么多,其實原則上我還是反對抄襲并支撐原創(chuàng),因為盜取別人著作權的行動是犯法的,無論從人格上還是從行動上都是不容于這個社會的。但在這個特點國家里,遠比抄襲更惡心更罪惡的特點事情每天都在產生著,文人不關心社會的疾苦卻在抄襲問題上大做文章是否明智?
再者,僅僅為了“炒作”“爭利”“揚名”這三種目標或者三種目標中的其中一個目標而和抄襲者打筆墨仗的做法,是否是一個文人應當具備的操守?
如果不是,就當適可而止,即便文人把抄襲者罵得體無完膚甚至不惜去問候抄襲者的祖宗十八代又如何?只能證明文人的無能和缺德罷了!
2010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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