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財與儲蓄的關系
一、儲蓄是最安全的,除非銀行破產。而理財產品的風險要視具體的產品品種而定,可大可小,可能讓你賺錢,也可能會讓你虧錢。
二、儲蓄的利息收益是明確的,理財產品的收益率是不能事先明確的,要取決于具體的理財產品的設計和走勢。
◆選擇適合自己的理財產品
了解自己——要明白理財目的、資金量、理財時間、背景知識、對風險的認識等問題,考慮清楚再付諸行動。
了解產品——不要盲目跟風,盡量選擇自己相對熟悉的產品購買,比如對股票比較了解,可以選擇股票掛鉤的產品,對外匯比較熟悉,則可以選擇與匯率掛鉤的產品。即便原來沒有任何背景知識,也應該在購買前要求銀行專業(yè)理財人員詳細解釋。辨別理財計劃的期限、投資方向,辨明理財計劃是否保證最低收益、是否保證本金,是否約定產品自動終止的條款,是否賦予一方或雙方在約定時間具有主動提前終止產品的權力。
了解金融機構——事先了解哪些金融機構可以銷售銀行理財產品,每個銀行在理財產品和配套服務方面的特色和專長,選擇自己最信賴的金融機構。
◆四種收益率
我們在購買理財產品時看到的“收益率”實際上都是 “預期收益率”,甚至是“最高預期收益率”的概念。只有當產品到期,銀行最終計算出來的收益率才是 “實際收益率”,這很可能低于最高或預期收益率。理財產品完全可能產生 “負收益率”。此外,儲蓄也不是高枕無憂的,儲蓄利率如果低于通貨膨脹率,實際利率就是負數,獲得的利息很可能不夠彌補本金貶值部分。
◆理財產品的風險
“高收益必定伴隨著高風險,但高風險未必最終能帶來高收益”——這是在任何投資活動前都必須牢記的規(guī)律。在投資理財產品時,不應只看到收益而忽視風險。
一、應選擇專業(yè)理財人員提供服務。
二、保證收益類的產品與存款不同,一般都會有附加條件,附加條件所帶來的風險完全由客戶承擔。在購買非保證收益類產品前,應要求銀行提供令人信服的預期收益率估計依據。
三、可要求理財業(yè)務人員揭示產品的全部風險,描述可能發(fā)生的最不利的投資結果,以及規(guī)避風險的各種可能方式。
◆小心“不當銷售行為”
法律對商業(yè)銀行向投資者銷售理財產品有明確的規(guī)定,應當自覺防范銀行可能出現的如下 “不當銷售行為”:
一、銀行的一般產品銷售人員而非個人理財業(yè)務人員向客戶提供理財投資咨詢顧問意見、銷售理財計劃。
二、銀行在向客戶說明風險時,沒有使用通俗易懂的語言,沒有配以必要的示例,沒有說明最不利的投資情形和投資結果。
三、銀行在提供個人理財顧問服務業(yè)務時,沒有向客戶進行風險提示。
凡是因商業(yè)銀行沒有根據每個投資者的風險屬性銷售與之相匹配的產品,或是沒有充分地向投資者揭露風險,從而造成投資者經濟損失的銷售行為,都屬于“不當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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