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9年7月,已故相聲演員侯躍文之女侯瓚攜妹妹將伯父侯耀華等4人告上法庭,被外界稱為“侯躍文遺產案”。該案昨天14時在北京西城區(qū)國民法院開庭審理。雖然此案已歷經了不少司法程序,但昨天才算侄女和二大爺正式對簿公堂。原告侯瓚及其律師,被告郭曉小出席審判。案件焦點人物侯耀華則委托代理人出席。經過近六個小時的庭審,審判長發(fā)布調解失敗,合議庭將對案件進行評議,擇日宣判。
侄女侯瓚請求還錢:
侯耀華應返還侵犯的遺產
庭審期間侯瓚數度落淚。侯瓚的委托代理人現場出示公證書一份,證據起源是長安公證處,證明原告侯瓚是被繼承人侯躍文的女兒,是侯躍文的第一次序法定繼承人。原告懇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侯耀華、牛成志連帶返還從銀行取走的1284120.20元國民幣及1萬余元美金;懇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侯耀華、郭曉小、劉一返還侵犯侯躍文先生葬禮收取的禮金約30萬元和侯躍文先生的徒弟們?yōu)閹煾纲徶媚沟氐馁浛?0萬元。
原告代理人當庭出示了侯躍文生前玫瑰園別墅照片,并表現:“在侯躍文逝世不到一年的時間里,被告將玫瑰園的財產轉移,兩位原告曾向被告侯耀華表現繼承遺產,但侯耀華拒不理睬。侯躍文先生逝世后,作為法定繼承人之外的牛成志、侯耀華,基本無權作出任何的處分決定,被告聲稱取走的大部分存款,已經用于償還債務,但是我們認為,相干的債務沒有真實性。另外,即使有債務,也應由侯躍文先生的法定繼承人來處理!
二大爺侯耀華揭舊賬:
當年沒借錢給侯瓚結下了仇
侯耀華代理人答辯稱,沒有侵犯侯躍文名下的任何款項。并表現經過法院調查取證,確認侯躍文名下存款為1248000元國民幣及1萬美元,這與原告主意的數額有出入。
被告委托代理人辯護:“侯躍文的家庭特別,侯躍文先生逝世的時候沒有法定的妻子,侯躍文的兩個女兒都不在一起居住,侯耀華根據大家(包含徒弟們、侯瓚)的看法,將物品原物保存一年,再分配。份子錢與財產和遺產有所差別;侯瓚與侯耀華呈現了糾紛,侯瓚調換了骨灰證,沒有骨灰證無法下葬,在沒完成后事的時候,由于無法最終斷定遺產數量,也無法分配遺產!
另外,被告委托代理人還曝出“結仇”緣由:2008年5月初,侯瓚曾向侯耀華發(fā)出短信,借款60余萬元,用于出國留學及和其母親居住的房屋貸款。被告委托代理人稱侯耀華向徒弟征求看法,這些徒弟表現,不可能借錢給侯瓚。故侯耀華沒有借錢給侯瓚,由此侯瓚心中開端產生了不滿。
庭審持續(xù)六小時:
雙方分歧大,調解失敗
昨天現場,郭德綱于謙等處于爭辯焦點中的明星證人并未出席。而被告方出庭的陳暉等證人的證詞均未得到原告的認可。庭上,雙方看法分歧宏大,始終僵持不下。
昨天的庭審從14時開端,一直持續(xù)到近20時才發(fā)布“侯躍文遺產案公審結束”,雙方批準調解。但原告提出的調解計劃表現:“被告應當首先將其擅自取走的128萬余元的國民幣和1萬余元的美金返還原告,其二,在被告能夠依法地將法院已經盤點查明的財物做妥當保管并經移交的情況下,我們認為可以調解”。但被告方提出“這本身是家務事,因此建議原告撤銷對除侯耀華先生以外的其他被告的訴訟,其他事情可以商量”,原告方保持不批準,審判長發(fā)布:因為雙方分歧較大,本庭不再當庭調解。合議庭將對案件進行評議,擇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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