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廳表示要嚴格制止“掛讀”現(xiàn)象 新生入學后資格復查將成高校重要工作
本報訊 (記者徐靜 通訊員蒙麗)昨天上午,教育廳工作組來到華南農業(yè)大學,調研迎新工作。教育廳相關部門負責人介紹,廣東有個別學校發(fā)生考生被錄取卻到其他學校注冊的“掛讀”現(xiàn)象,對此要嚴格制止。此外,對新生入學后資格復查也成為今年開學高校的重要工作。
出現(xiàn)學生“掛讀”
廣東省教育廳高教處負責人介紹,近年來,在廣東極個別高校發(fā)現(xiàn)有“掛讀”的現(xiàn)象。所謂“掛讀”,指的是學生被A學校錄取,卻到B學校報到注冊,形成先上車后買票的現(xiàn)象。“本科和?贫加。”這位負責人表示。
根據(jù)規(guī)定,學生要在錄取自己的院校注冊3個月內才能拿到學籍,只有獲得學籍才能轉學。轉學的條件也頗為明確:依照招生錄取情況,對辦理轉學申請的學生,應在同一辦學層次、同一辦學屬性、同一辦學類別的院校之間辦理轉學手續(xù)。即使是在同一批次學校學生互轉,達不到轉入學校錄取分數(shù)線的不可轉入。這也意味著,如果想從私立大學轉學到公辦高校,則非政策所允許。
這位負責人介紹,廣東高,F(xiàn)有在校生約130萬,轉學數(shù)量只有幾十個。
教育部規(guī)定,學生轉學要經兩校同意,由轉出學校報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確認轉學理由正當,可以辦理轉學手續(xù);跨省轉學者由轉出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商轉入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按轉學條件確認后辦理轉學手續(xù)。需轉戶口的由轉入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將有關文件抄送轉入校所在地公安部門。
加強入學資格復查
“羅彩霞”事件成為新聞熱議的話題,近日,教育部下發(fā)《關于加強高校新生入學資格復查的緊急通知》,要求各地高校對新生報到所需提交的錄取通知書、身份證、戶口遷移證(不遷戶口的考生應提供戶籍地派出所提供的證明)、獲得高考加分的資格證明等相關材料,須與考生所在省級招辦傳送的電子檔案、錄取照片和寄送的錄取考生名冊、紙質檔案逐一核對。對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騙取高考加分資格或企圖冒名頂替入學的新生,按照教育部規(guī)定,堅決取消其入學資格,已報到入學的取消其學籍,不予新生學籍電子注冊,并報生源所在省級招辦記入其高考誠信電子檔案。
昨天,教育廳高教處負責人介紹,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學生檔案要逐一檢查,懷疑姓名或身份證號碼有變化的,要及時找到原因。
華農學生處負責人表示,華農今年已采取相關措施,新生的錄取通知書不再郵寄到學校,而是直接寄給學生本人。為此,還有40多封錄取通知書因地址不正確而被退回,學校只能逐個打電話確認。華農還建立班主任和輔導員聯(lián)合核查機制,確認資料無誤后要加以簽字,簽字后如果出現(xiàn)問題要倒追責任。
下屬情形均不能轉學
2005年,廣東教育廳下發(fā)《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guī)定》有關普通本專科學生轉學的通知,屬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辦理轉學手續(xù):
1.入學未滿一學期或已是畢業(yè)班的學生;
2.根據(jù)所讀學校學籍管理規(guī)定應退學的學生;
3.提前批錄取的學生,招生時均有特殊要求的,不予轉學(如定向、委托培養(yǎng)等);
4.低批次招生錄取學校的學生,要求轉入高一批次錄取學校的;或雖是同批次錄取學校,但卻是降分后錄取的學生,要求轉到高錄取分數(shù)線的同層次學校的;
5.由低學歷層次轉為高學歷層次的;
6.以下述理由要求轉學的:
(1)不是廣東生源的學生,但以水土不服為理由要求轉學到廣東省的;
(2)以父母調動遷居為理由要求轉入廣東高校的;
(3)以父母在駐粵機構(辦事處等)工作為理由,要求轉入廣東高校的;
(4)以轉專業(yè)為理由要求轉學的,以及以藝術、體育的考試分數(shù)招收的學生要求轉到非藝術、體育類專業(yè)的;
(5)以水土不服為理由,卻又不轉回生源所在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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