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開發(fā)票涉及全國26個省,數百個單位,涉案金額達3.9億元,抵扣稅款750多萬元。記者30日從遼寧省鐵嶺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這個市涉案金額最大的一起虛開用于抵扣稅款發(fā)票案21日審結,3名主犯一審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自2007年11月至2009年8月間,李偉伙同張強、李濤、吳敏(另案處理),先后在鐵嶺縣白旗寨鄉(xiāng)、本溪市桓仁滿族自治縣普樂堡鎮(zhèn)、開原市三家子鄉(xiāng)、開原市松山堡鄉(xiāng)虛假注冊成立四個運輸公司,以此向外虛開增值稅發(fā)票,騙取國家稅款。
李偉等人以公司是“招商引資”企業(yè)為由,從當地鄉(xiāng)(鎮(zhèn))財政部門騙取從營業(yè)稅中返回給企業(yè)的獎勵款,并非法占有。另外,張峰等5人自2007年12月至2009年9月間,通過介紹他人、讓他人為自己虛開用于抵扣稅款發(fā)票,騙取國家稅款。
法院認為,李偉、張強、李濤以虛開運輸發(fā)票賺錢為目的,虛假注冊成立運輸公司,在與受票單位無真實運輸業(yè)務的情況下,為他人虛開運輸發(fā)票,虛開稅款數額巨大,騙取國家稅款數額特別巨大,給國家利益造成特別重大損失,情節(jié)特別嚴重。為此,認定李偉、張強、李濤犯虛開用于抵扣稅款發(fā)票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余張峰等5人也犯同罪,分別被判處2年至1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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